我市高质量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日前,我市从完善农村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医疗环境,强化村医队伍管理入手,努力为群众提供健康、舒适、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确保村卫生室公益性运行,确保村卫生室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市出台《盘锦市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与改造工程方案》、《关于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明确了村卫生室人员的准入、退出,工作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及定期考评制度等。
全市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选择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建设能够担负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办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规范化村卫生室设置诊室、治疗处置室、观察室、药房、档案室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室,同时配置卫生间、供暖等附属设施。新建村卫生室达到了“六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式样造型、统一外观颜色、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结构设置、统一功能定位。配备了常用基本医疗设备37件及120种以上基本药物和急救药品。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按照“六统一、两独立”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村卫生室的用电、用水、取暖、信息化运维(软件维护、硬件维护、网络使用)、医疗责任险等公共支出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
为保证群众能够享有安全、方便、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严格村医准入退出,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村医合理收入,稳妥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每个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按所辖村服务人口的1‰—1.2‰比例配备。公开竞聘上岗,聘期为5年。经选聘上岗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定期考核。超龄、两次考核不合格、不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坚决退出。
目前,全市已建成317所标准化公立村卫生室,实行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无论是新建设的还是改造的村卫生室,均是焕然一新,室内整洁明亮、被褥卫生清洁,内外环境优美宜人,患者就医非常满意。村卫生室建成后,定性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医疗机构,村民可享受到价廉的医疗服务。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加价;实行村级门诊和一般诊疗费补偿,实现新农合刷卡结算,大大减轻患者负担,广大群众享受到了医改的红利。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