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更多享有经济增长成果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决不是终极的目的。在新的历史时期,让群众更多地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更快地提高收入和生活的水平,无疑是实践“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结果。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现在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一些悖反的现象: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失业率居高不下;一方面G DP规模超常规增长,另一方面城乡居民的收
入增长有限,甚至出现下降的趋势。这使得一些人感受不到经济增长所应该带来的实惠。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就是最明显的例证。然而,不可否认,在一
些地方,过分追求政绩,片面追加投资,大搞超前建设,消耗地方、甚至是国家的财力,带来低效益、甚至是无效益的GDP,对人民收入的提高却无任何的益处。这个问题,最近一
段时间在某些地方表现得尤为突出:部分产业的盲目投资、不合理重复建设的背后,细究起来可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影子。
西部地区一些地方把地区协调发展,完全等同于缩小地区差距;又把缩小地区差距,完全等同于缩小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在一些地方,无论是省级行政区,还是市县,甚至是
乡,无论是生态脆弱区,还是其他不具备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地区,都要在本辖区实现翻两番,实现工业化,实现赶超。这种不讲条件、强己所难,单纯追求速度的做法,加剧了资源的
矛盾,助长了重复建设,收获的是“数字政绩”,贻害的是当地百姓。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我们在实施改革的措施时,要更多地考虑群众的利益,如果不能在近期使群众得到实惠,也应该使他们获得长远的利益。不能让群众承担了改革的成本,
却没有获得比成本更大的收益。当我们在实施发展的计划时,要更多地把增加收入、扩大就业,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构调整的政策,不仅要促进
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而且要促进就业结构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不仅要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而且要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分享经济快速增长的成果。在项目的安排
上,既要有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骨干项目,更要有促进群众收入的项目。有了这些认识和想法,我们就可以更多地避免政绩工程,避免贪大求全,避免不切实际的大干快上。
广大人民衷心拥护改革开放,不但是因为改革开放使中国富强起来,还因为他们的生活水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这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人民群
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这不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
发展不只是增长,发展还包括经济结构的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社会的全面进步。缩小地区与地区的差距,主要不是缩小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重点是缩小人
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最终是要缩小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不但让国家在发展中不断强大,更要让人民在发展中更加富有,才是经
济增长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