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涉及张湾区这些地方……
10月31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发布3则征地公告,涉及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柏林镇。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569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14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0年度第3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梁家沟村,花果街道花园村、岔河村,桃子村,柏林镇柏林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2.4987公顷,其中农用地2.1741公顷(含耕地0.5007公顷),建设用地0.3246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4987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1741公顷(含耕地0.5007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3246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花果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汉江路街道梁家沟村
水浇地:1.8915亩1.土地补偿费:1.8915亩×(60200元/亩×40%)≈45547元2.安置补助费:1.8915亩×(60200元/亩×60%)≈68321元3.青苗补偿费:1.8915亩×5850元/亩≈11065元
林地:6.6285亩1.土地补偿费:6.6285亩×(60200元/亩×40%)≈159614元2.安置补助费:6.6285亩×(60200元/亩×60%)≈239421元3.林木补偿费:6.6285亩×3325元/亩≈2204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伍拾肆万陆仟零捌元整(小写:54.6008万元)
花果街道花园村
林地:9.1140亩1.土地补偿费:9.1140亩×(60200元/亩×40%)≈219465元2.安置补助费:9.1140亩×(60200元/亩×60%)≈329198元3.林木补偿费:9.1140亩×3325元/亩≈30304元
建设用地:2.6880亩1.土地补偿费:2.6880亩×(60200元/亩×40%)≈***727元2.安置补助费:2.6880亩×(60200元/亩×60%)≈97091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柒拾肆万零柒佰捌拾伍元整(小写74.0785万元)
花果街道岔河村
林地:0.7020亩1.土地补偿费:0.7020亩×(60200元/亩×40%)≈16904元2.安置补助费:0.7020亩×(60200元/亩×60%)≈25356元3.林木补偿费:0.7020亩×3325元/亩≈2334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肆万肆仟伍佰玖拾肆元整(小写4.4594万元)
花果街道桃子村
旱地:5.6190亩1.土地补偿费:5.6190亩×(60200元/亩×40%)≈135306元2.安置补助费:5.6190亩×(60200元/亩×60%)≈202958元3.青苗补偿费:5.6190亩×3325元/亩≈18683元
林地:2.6340亩1.土地补偿费:2.6340亩×(60200元/亩×40%)≈63427元2.安置补助费:2.6340亩×(60200元/亩×60%)≈95140元3.林木补偿费:2.6340亩×3325元/亩≈8758元
建设用地:0.6270亩1.土地补偿费:0.6270亩×(60200元/亩×40%)≈15098元2.安置补助费:0.6270亩×(60200元/亩×60%)≈22***7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伍拾陆万贰仟零壹拾柒元整(小写:56.2017万元)
(二)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柏林镇,属I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08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柏林镇柏林村
林地6.0225亩1.土地补偿费:6.0225亩×(50800元/亩×40%)≈122377元2.安置补助费:6.0225亩×(50800元/亩×60%)≈183566元3.林木补偿费:6.0225亩×2988元/亩≈17995元
建设用地1.5540亩1.土地补偿费:1.5540亩×(50800元/亩×40%)≈31577元2.安置补助费:1.5540亩×(50800元/亩×60%)≈47366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肆拾万零贰仟捌佰捌拾壹元整(小写40.2881万元)
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131.10***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1年度第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573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18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1年度第3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桐树沟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25.7269公顷,其中农用地25.4865公顷(含耕地4.1749公顷),建设用地0.240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7269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5.4865公顷(含耕地4.1749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404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桐树沟村
水浇地41.1435亩1.土地补偿费:41.1435亩×(60200元/亩×40%)≈990735元2.安置补助费:41.1435亩×(60200元/亩×60%)≈1486103元3.青苗补偿费:41.1435亩×5850元/亩≈240689元
旱地21.4800亩1.土地补偿费:21.4800亩×(60200元/亩×40%)≈517238元2.安置补助费:21.4800亩×(60200元/亩×60%)≈775858元3.青苗补偿费:21.4800亩×3325元/亩≈71421元
园地0.8610亩1.土地补偿费:0.8610亩×(60200元/亩×40%)≈20733元2.安置补助费:0.8610亩×(60200元/亩×60%)≈31099元3.青苗补偿费:0.8610亩×5100元/亩≈4391元
林地318.8130亩1.土地补偿费:318.8130亩×(60200元/亩×40%)≈7677017元2.安置补助费:318.8130亩×(60200元/亩×60%)≈11515526元3.林木补偿费:318.8130亩×3325元/亩≈1060053元
建设用地3.6060亩1.土地补偿费:3.6060亩×(60200元/亩×40%)≈86832元2.安置补助费:3.6060亩×(60200元/亩×60%)≈130249元
地上附着物:1.蔬菜大棚(钢筋骨架):22元/㎡×10980㎡≈241560元2.散生竹(家竹林):10元/㎡×180㎡≈1800元3.水塔:200元/立方米³×84立方米³≈16800元4.粪池:200元/个³×68个³≈13600元5.水井(机井):200元/m×57m≈11400元6.室外给排水(ø32):32元/m×1420m≈45440元7.室外给排水(ø40):47元/m×4060m≈190820元8.室外给排水(ø50):63元/m×1140m≈71820元9.经济林(挂果):150元/株×5610株≈841500元10.风景树(胸径5-10cm):360元/株×906株≈326160元11.风景树(胸径10-30cm):720元/株×470株≈338400元12.坟(新坟):4600元/座×5座≈23000元13.坟(旧坟):4300元/座×124座≈533200元14.挡土墙(干铺):160元/m³×4798m³≈767680元15.水沟(无盖):80元/m×3000m≈240000元16.水泥地坪(厚度≥20cm):100元/㎡×1050㎡≈105000元17.室外排水管(ø500):275元/㎡×120m≈33000元18.电线杆(木制):500元/根×19根≈9500元19.电线杆(水泥):1200元/根×11根≈1320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贰仟捌佰肆拾叁万壹仟捌佰贰拾肆元整(小写:2843.1824万元)
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1393.8835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1年度第3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2〕1574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10月18日批准同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和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湾分局
二、用地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1年度第3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桐树沟村、七里垭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30.4993公顷,其中农用地30.2511公顷(含耕地1.5525公顷),建设用地0.2482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8.3233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8.0751公顷(含耕地1.5525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2482公顷;国有土地2.1760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2.1760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四、征地补偿标准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
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十政函〔20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村位于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属I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0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桐树沟村
旱地:23.2875亩1.土地补偿费:23.2875亩×(60200元/亩×40%)≈560763元2.安置补助费:23.2875亩×(60200元/亩×60%)≈841145元3.青苗补偿费: 23.2875亩×3325元/亩≈77431元
林地:395.9355亩1.土地补偿费:395.9355亩×(60200元/亩×40%)≈9534127元2.安置补助费:395.9355亩×(60200元/亩×60%)≈14301190元3.林木补偿费:395.9355亩×3325元/亩≈131***86元
交通运输用地:1.9035亩1.土地补偿费:1.9035亩×(60200元/亩×40%)≈45836元2.安置补助费:1.9035亩×(60200元/亩×60%)≈68754元
建设用地:1.9230亩1.土地补偿费:1.9230亩×(60200元/亩×40%)≈46306元2.安置补助费:1.9230亩×(60200元/亩×60%)≈69459元
地上附着物:1.果园(挂果):214棵×150元/棵=32100元2.风景树(胸径5-10cm)1040棵×360元/棵=374400元3.风景树(胸径10cm-15cm):920棵×720元/棵=662400元4.家竹林:9727平方米×10元/平方米=97270元5.水沟(无盖):3240米×80元/米=259200元6.水井(机井):67米×200元/米=13400元7.挡土墙(浆砌):4780立方米×160元/立方米≈7***800元8.给水管(PPRф32):2160米×32元/米=69120元9.给水管(PPRф40):5900米×47元/米=277300元10.给水管(PPRф50):3120米×63元/米=196560元11.排水管(水泥管ф500):255米×275元/米=70125元12.粪池:88个×200元/个=17600元13.水塔:168立方米×200元/立方米=33600元14.蔬菜大棚(钢管骨架):11340㎡×22元/平方米=249480元15.坟墓(新坟):17座×4600元/座=7820016.坟墓(旧坟):220座×4300元/座=946000元17.电线杆(水泥):19根×1200元/根=22800元18.电线杆(木制):23根×500元/根=11500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叁仟壹佰零叁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整(小写:3103.7352万元)
七里垭村
建设用地:1. 8000亩1.土地补偿费:1.8000亩×(60200元/亩×40%)≈43344元2.安置补助费:1.8000亩×(60200元/亩×60%)≈65016元以上费用总额合计:壹拾万零捌仟叁佰陆拾(小写:10.8360元)
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该宗地安置补偿费用合计为1534.55***万元。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为主、社会保险安置为辅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2年11月7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