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检察院春节前夕开展社区矫正点检警示教育活动
(通讯员:佘娟梁 显颖)为加强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管控安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于1月18日至1月20日对辖区内13个司法所社区共3***名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检警示教育活动。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点检活动进行全程现场监督,经过三天的点检,发现1人无故未到、1人点检活动中无故离开、另有个别迟到现象。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无故不参加点检和无故离开点检现场的情况,向司法部门提出建议,建议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在春节期间严格管控,严防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虚管、重新犯罪等情况,加强对辖区内矫正对象防疫、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宣传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点检教育活动中,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希望,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要严格遵守日报告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手机定位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人机分离、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坚决服从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的同时配合疫情防控和社会维稳政策;要充分认识到考验期制度的意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认罪悔罪,加强学习,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法、守法意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全区的安全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