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新场镇人民政府关于威远县新场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程施工队伍准入条件的公告
为规范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在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威远县新场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程,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公开选择施工队伍,实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设。现将施工队伍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伍应具备的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2021年年报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企业资质:一施工段企业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施工段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近三年(2019年—2021年)无亏损,公告及报名期间,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存款余额50万元及以上;
(四)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三年今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一施工段须拟派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施工段须拟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公告要求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施工队伍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一施工段保证金为19万元;二施工段保证金为26.6万元。
收款单位:威远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四川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场支行
银行账号:4093***********69
(七)本次施工队伍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资质证书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许可证副本;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19年—2021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有效资格证件以及2022年7月本公司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及报名期间的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或进账单(盖银行鲜章);若为网上银行转账的,需提供网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或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收据可不加盖施工队伍印章);
(十一)2019年—2021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对第一条第五项所述内容进行承诺。
(十三)公司须书面承诺委托代理人和随同人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建设地点、内容、资金来源和履约期限
(一)一施工段建设地点:威远县新场镇曹胜村。
建设内容:新建4.5米宽,18厘米厚C30混凝土道路1529米。
资金来源: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镇村自筹资金。
(二)二施工段建设地点:威远县新场镇民胜村、老场村、万祥村。
建设内容:(1)民胜村:新建提灌站1座(其中变压器为示意图,需二次设计,由中标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2)万祥村:改造提灌站4座,新建3米宽生产道路2000米;(3)老场村:新建3米宽生产道路707米。
资金来源: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履行合同期限:两个施工段履行合同期限都为60日历天,履行合同期限从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次日起计算。
四、选择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伍中,按报名时间先后排序,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候选施工队伍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由新场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伍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施工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施工段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伍后,未中选的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伍会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施工方案符合性评议合格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伍后,未中标的候选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在业主与中标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施工队伍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中标施工队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
(四)中标施工队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办公助施工队伍保证金全额可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中标施工单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中标施工队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七)中标施工队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当地农民工。
(八)报名资料复印件按照公告应提供资料的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九)施工队伍报名人员和随同人员,需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和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佩戴口罩进入报名和招标现场地点。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抽选候选施工队伍时间
2022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携带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原件、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新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报名费不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2****2842)。
七、公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公告媒体
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在威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
威远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2日
新场镇
新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