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边法庭快审快结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
本网讯(通讯员程智勇)近日,宜昌市连降大雨。桥边法庭来了一位要求起诉的姓李的当事人,李某说:“2010年6月10日,我在赵某开办的砖厂做工时受伤,2011年4月15日,在点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书》,但赵某至今未按协议书约定的数额给付我赔偿款,现在家里已用光所有的钱,还借了一些债,在经济上已经不堪负担”。了解情况后,法庭庭长王兴林当即决定立案,并通过当地村委会联系到赵某,决定冒雨驱车下乡。
由于村路泥泞积水,警车根本进不了村,法官们不得不打上雨伞淌水进村。在村委会办公室里,法官就地开庭。法官耐心的向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析理、释法。一方面向原告李某释明其要求的赔偿项目过多、标准过高,建议原告为尽快得到赔偿款而降低请求金额,另一方面向被告赵某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被告换位思考,对原告做出合理赔偿。当法官将情与法汇聚成的真诚话语一滴一滴流入双方当事人心底,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一步一步缓和,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当庭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9000余元。
原告李某手捧着赔偿款激动地涌出了泪水,紧紧的握着法官的手说:“本来以为打官司很难,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圆满解决了,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和方式表示对你们的感谢了。”
屋外雨一直下,屋内是满身泥水的法官和泪流满面的原告……斯情斯景,旁听群众无不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