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9.6.6 |
项目名称 | 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大湾镇新洲鱼苗场(村头村),地理坐标为N23.060471°、E112.352792°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用地分为两个地块(生产区地块、办公区地块),总占地面积35273.7m2,建筑面积40605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筒仓、散装仓、成品仓、办公楼和宿舍楼等,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设6条膨化水产饲料生产线,设计产能24万吨/年。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沙岗坑主渠(土名)。 (2)废气:①工艺粉尘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尾气由设置于除臭处理设施处理后经A1~A6排气筒排放(A1:60米、A2~A5:55米、A6:50米);②锅炉废气设置旋风+布袋除尘及SNCR脱硝处理后由50m高A7排气筒排放;③备用发电机废气由15m高A8排气筒排放;④臭气收集后由生物洗涤过滤装置、生物洗涤塔处理,由A1~A6排气筒排放;⑤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A9排放。 (3)固废:①废包装物:外售资源回收单位;②废滤布:外售资源回收单位;③不合格产品:重回生产线;④生活垃圾、杂质、污水处理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危废房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装卸、破碎、混合等工序会产生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项目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SO2、NOX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新建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标准。根据《关于柴油发电机排气执行标准的复函》(环函[2005]350号),项目地下车库及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烟囱高度为50~60米,烟囱高度较高。但项目所处位置较为敏感,从环保管理的角度,建议从严执行。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控执行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硫化氢≤0.33kg/h、氨≤4.9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执行臭气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项目食堂属于小型规模,食堂油烟参照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浓度≤2.0mg/m3,处理效率≥60%。 (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恶臭气体处理系统废水经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纤维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生物洗涤、生物过滤,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沙岗坑主渠(土名)。 (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含2013修改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含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建设项目--送审稿 - 公示版.pdf
2、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配合饲料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