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法院审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本网讯(通讯员 瞿畅)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涉案被告人数28人,涉案金额达4亿元。
公诉机关指控,两起案件中,28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积极提供自己或他人的***等财产账户,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资金收转等帮助。公诉机关认为,28名被告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对被告人的违法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鉴于本案部分被告人系90后00后,检察官还围绕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刻的普法宣传教育。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两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公民应该提高自身财产安全意识,不要被高价收卡冲昏头脑。买卖、出借***、电话卡不仅会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更会使自己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