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法院三项举措助推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法院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今年以来,海阳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强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有效提升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海阳法院坚持把执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抓好传统民事诉讼调解的基础上,把商事审判调解、立案调解、行政案件和解、执行案件和解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作为工作重点,把调解运用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实现从庭审调解向前向后延伸,扩大到立案、庭审前、庭审后、送达前、送达时乃至执行等各个诉讼阶段,想方设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提高案件调撤率,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为全面推进“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目标。他们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走进法院指导工作,同时还邀请离退休老干部回到法院召开座谈会,真正让群众近距离接触法官、监督司法,打造公正阳光法院,确保司法公开优质高效不务虚。除利用好传统手段落实司法公开外,该院还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通过微博微信,裁判文书上网等信息化平台,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极大地促进法院审判工作和监督工作水平,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强化能动司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他们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意识,努力做到爱民、便民、利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院长接待日和诉讼风险告知等便民服务,对来信来访案件注意化解矛盾,有调解可能的纠纷,及时在立案前进行调解,及时化解了矛盾。同时,还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高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