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市教育局制定了《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9日
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
划片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襄教发〔2020〕9号)《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统一平台招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客观因素,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城区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市第三中学(咨询电话:071****8709)李家沟桥以南—328国道—光明村—机场以西—汉江大道北—洪城门—中山路—东启街—商业街—火星庙巷子北—南街—大街—沿江大道—汉江—李家沟桥以内。
2.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071****3676)沿江大道—大街—南街—火星庙巷子—商业街—东启街—中山路—洪城门—汉江大道南—城东大道—花园路至汉江—沿江路以内。
3.市第七中学(咨询电话:071****2391)李家沟桥以北—328国道—汉孟路以北,光化办辖区的所有行政村。
4.市一中初中部(咨询电话:138****7715)花园路及花园东路(市经济适用房门前路)以南酂阳辖区的所有行政村。
二、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市第二小学(咨询电话:071****6679)李家沟桥以南—328国道—汉孟路—光明社区—军工路—秋丰路—沿江大道以内。
2.市光未然小学(咨询电话:071****5176)秋丰路—航空路—创普公司北院—火车站—胜利路—两仪街—魏家井—高升门—巡司街—三仪街—老新街—沿江大道—秋丰路以内。
3.市第四小学(咨询电话:138****5861)东启街—大东门—机场路—光年路—汉江大道—和平路—东启街以内。
4.市实验小学(咨询电话:135****0505)沿江大道—胜利路—和平路(含和平路南段路东临街单位及住户)—汉江大道—直达汉江边。
5.市八小教育集团酂阳路校区(咨询电话:199****8223)汉江大道以南—汉口路—三环路—直达汉江边。
6.市八小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咨询电话:071****9789)商业街—东启街—大东门—航空路-直对火车站—胜利路—两仪街—魏家井—高升门—巡司街—三仪街—老新街—沿江大道—胜利路—和平路以内。
7.市第九小学(咨询电话:138****0989)军工路以南—飞机场以西—汉江大道—光年路—机场路-航空路-军工路以内。
8.市童营小学(咨询电话:138****5381)洪城门—汉江大道—城东大道—三环路—汉口路—洪城门以内。
9.市杨寨小学(咨询电话:157****2880)酂阳办辖区三环路以南行政村。
三、非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非主城区的其它乡镇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中心学校参照本方案统筹安排。
学校 | 咨询电话 | 学校 | 咨询电话 |
仙人渡镇中心学校 | 071****1357 | 李楼镇中心学校 | 071****2736 |
酂阳办中心学校 | 071****2674 | 光化办中心学校 | 153****9739 |
张集镇中心学校 | 139****4977 | 竹林桥镇中心学校 | 071****1241 |
薛集镇中心学校 | 139****9229 | 孟楼镇中心学校 | 151****3321 |
袁冲乡中心学校 | 159****8045 | 洪山嘴镇中心学校 | 071****1412 |
***: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新生入学指引
***:
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
新生入学指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便捷高效申请学位,现将老河口市义务教育阶段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0〕3号)《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襄教发〔2020〕9号)《襄阳市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襄政办发〔2017〕57号)《襄阳市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二、申请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需具备什么条件?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此以前出生的儿童),有学习能力,在老河口市域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老河口市户籍的儿童(户籍转入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申请学位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个人)房产在老河口市域内的儿童;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老河口市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老河口市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在老河口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老河口市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老河口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鄂政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
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老河口市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老河口市户籍的儿童、少年(户籍转入需在小升初资格审查之前);
2.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老河口市内的儿童、少年;
3.流动人口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按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到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指定学校就读。
⑴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已在老河口市辖区派出所申领了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居住满1年;
⑵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老河口市经商满1年并且连续在老河口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⑶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老河口市务工就业满1年并且连续在老河口市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符合政府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鄂政办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温馨提示:
1.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在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申报学位,以免延误入学。
2.老河口市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老河口市的外地返乡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如果申请回老河口市就读七年级,需要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10日到老河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报名。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学籍的非一年级新生不得在统一平台上重复申请学位;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七年级及以上学籍的非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在统一平台上重复申请七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三、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学校有哪些?
老河口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指定学校有:
初中:市第七中学、市一中初中部
小学:市第八小学教育集团酂阳路校区、童营小学、第九小学、第二小学
四、申报学位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平台上传的户籍房产等资料是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重要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小升初”的申请资料务必与前期提交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料一致。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一)老河口市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⑴房产证明: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是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
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和网签合同。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市区主城区和乡镇办主镇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特殊住房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老河口市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老河口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③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④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或购房合同。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老河口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老河口市购有房产。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和网签合同。
③属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老河口市户籍,监护人在老河口市经商、务工满1年,无房产租房居住满1年。
⑴户口簿。
⑵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⑶营业执照(2019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有效劳动合同(2019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⑷社保证明:监护人一方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资料。
⑸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19年9月前至2020年9月30日后)。
五、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一)网上报名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含民办学校):6月30日—7月9日
监护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1.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均公布有《老河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用户指南》,家长可以按照有关说明进行操作报名。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通过政府大数据进行比对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件到招生范围学校上网填报,学校在此期间将会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4.监护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申请进度并阅读平台相关信息通知。
5.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均通过平台进行招录,平台以外招收的学生为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用户使用本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平台申请学位过程中,任何机构、个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监护人谨防上当受骗。
(二)学校初审
1.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可以直接比对的,平台审核后将直接派位,无需再到学校进行面审,只需耐心等待录取结果通知。
2.上传的学位申请资料大数据无法比对的,平台将会给家长发送“面审通知”,收到面审通知的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按照招生平台信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学校进行面审。
3.未按时上传学位申请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温馨提示:
1.属以下情况的,需要到校进行面审:
⑴老河口市户籍,但居住状况属于特殊房、三代同堂、拆迁房屋置换户等类型。
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就近的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2.符合老河口市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均对应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入学,如居住地附近学校学位已满,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派位到其他“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
3.七年级新生资料上传后不需要到校进行面审,平台精准识别后直接派位。
(三)录取工作
平台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四)派位通知
8月28日,平台通知申请人学位派校结果。
(五)新生报名:
一年级新生:9月1日上午8:00至11:00前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七年级新生:8月29日—8月30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校报名。
温馨提示:逾期不报到,派位结果作废。
六、义务教育阶段2020年民办学校如何进行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同平台招生,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教育部门核定,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通过平台重新申请公办学校学位。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同公办学校一样,先由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限定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民办学校擅自招收的平台以外学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配送教材,初中毕业升学录取一律不纳入指标到校录取范围。
七、其他问题说明
(一)招生平台什么时候开通?如何登录注册?
“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于2020年6月30日8:00正式开网,到7月9日24时关网,今年秋季拟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这10天内登录平台,上传资料,申请学位。登录平台注册流程为:
1.手机扫描“二维码”“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App注册。“二维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提供给每位学生及其家长,家长也可以通过“云上襄阳”和“襄阳教育网”获取。
⑴安卓手机扫描“安卓手机二维码”App注册;
⑵苹果手机扫描“苹果手机二维码”App注册,也可以通过苹果商店搜索“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安装App。
平台支持安卓手机系统最低版本5.0以上,苹果手机IOS系统最低版本11.4以上,如果不能正常安装登录,请检查手机系统版本号,升级手机系统或者更换手机填报。
2.进入平台登录页面,点击“用户注册”,按照界面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手机号,设置平台账号登录密码。
3.完成平台账号注册,使用注册成功的手机号以及登录密码进行平台登录。
4.登录以后的操作方法详见平台公告《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二)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关于“就近入学”的解释如下: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主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按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目前普遍采用‘以主要街道(马路)为界’相对就近划片入学,而不是以学校为中心画圆划片入学。
(三)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襄阳教育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会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也可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页面上会公布相关招生政策及信息,个人学位申请结果在“进度”和“消息”栏中查询。各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随时取阅。
(四)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社保停缴了,入学资格审查受影响吗?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2019年8月31日前,已经在老河口市连续参加社保半年以上,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费,不影响孩子入学资格审核。
(五)有关招生入学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咨询?
拨打教育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10—8228529
咨询时间:6月30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