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阿莫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万吨年高纯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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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2日发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山东阿莫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万吨/年高纯二氧化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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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8:15: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