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保障两个教育同促进、同发展
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边改边建”的要求,变被动为主动,广泛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不断创新预防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有力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纵深发展,保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同促进、同发展。
坚持“用实例”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开展宣传“以儆效尤”。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结合实际,精心筛选近期查办的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农职务犯罪4件典型案例,拍摄制作完成专题警示教育片《斩断伸向民政资金的黑手》,开展广泛宣传。同时成立预防宣讲团深入35个乡镇开展预防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举办法制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片,共500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
坚持 “走出去”,在警示教育活动中为自身“照镜子”、“正衣冠”。该院结合预防宣讲活动,变被动为主动,真正走近群众,向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做到最大限度的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深入各机关单位、乡镇开展预防宣讲活动为契机,向参会人员广泛征求对检察机关的意见或建议,听取开展创新预防载体的方式方法;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针对检察机关反对“四风”、检务公开等问题提意见、提要求;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深入到群众中间,对如何预防和举报职务犯罪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法制意识,极大地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提高了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目前,该院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1000余份,让检察院机关真正“认清自己”,以此为契机,及时进行梳理后对照整改。
坚持“请进来”,在警示教育活动中为广大干部职工“洗洗澡”、“治治病”。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以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为全县党员干部提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平台。由预防部门收集资料、撰写案例后,对警示教育基地展板案例进行全面创新改版,积极联系组织安排县直机关单位参观,以配合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同时对风险大、易发案的单位进行重点防控,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预防约谈等方式,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主动自觉预防职务犯罪。同时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事局等5家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联系工作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纳入党校年度干部教学培训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之中,将职务犯罪预防课程列为党校学习培训内容和新任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今年以来,该院针对县直机关单位共开展了警示教育60余场次,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