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保险贷新增贷款贴息扶持资金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全面巩固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4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保险贷”新增贷款贴息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20年12月31日的“保险贷”贷款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出现增加。
(二)如“保险贷”新增贷款已享受《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5号)政策中的贴息扶持资金,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贴息标准
按“保险贷”新增贷款放款当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予以贴息,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180天)。
贴息金额=企业“保险贷”新增贷款金额×新增贷款放款当月的LPR×30%/12×贷款实际或承诺使用月数(6)。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2020年度“保险贷”新增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详见***);
3.企业新增贷款证明资料:2019和2020年“保险贷”放款凭证、利息单据、保单抄件及担保承诺函。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9日,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1.企业于申报时间内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以下简称“扶持通”)按申报要求提交电子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步提交区经科局资本市场股(地址:三水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13室,联系电话:87789608)。
2.区经科局将在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扶持通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经科局将按规定流程拨付贴息资金。
四、监督与检查
(一)申报主体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报资料造假或存在不实、违法等情形,一律取消该申请主体的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
(二)申报主体如发现资金申报和审核存在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8,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205室。
五、其他
(一)企业未按承诺履行“保险贷”新增贷款使用时间要求,或“保险贷”新增贷款出现不良的,须全额返还所获扶持资金。
(二)本通知由区经科局负责解释。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全面巩固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4号).pdf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5号).pdf
***3:2020年“保险贷”新增贷款企业贴息资金申请表.docx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