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省文件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二、请按照文件中的申报要求,对项目材料中需要项目组织部门核实原件的,由镇街经促局核实原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经促局公章。
三、请各镇(街)经促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要件的符合性负责,于4月22日前将项目汇总表、项目要件审查表、项目设备核算明细表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及光盘二份,其中项目申请表、项目汇总表、项目要件审查表、项目设备核算明细表、承诺书均需加盖经促局公章)报我局技术技改科,逾期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的通知.pdf
2、***.zip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5年4月16日
(联系人:黄丹,联系电话:0757-86332245,电子邮箱:jmj_jgk@mail.nan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