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制办公室对我市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3月18日至3月20日,省河长制办公室由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宋茂斌带队,来青对我市2017年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省级考核。
省考核组召开了工作会议,听取了全市河长制工作部署、信息化建设、清河行动实施、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情况汇报,查验了有关文件、档案、影像资料,现场抽取了大沽河、墨水河等20处清河行动资料,并进行了实地核查。
省考核组对我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扎实有力,河库(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考核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我市新年度的河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