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联滘文化文体中心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沥建201502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联滘文化文体中心广场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50%+居委会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居民委员会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大沥镇联滘文化文体中心广场工程,本工程造价约3460594.88元。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为园建、绿化、照明、给排水、箱涵等施工总承包,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0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且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公布为准;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施工员: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提供施工员要求:具备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申请单位聘任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培训合格证及投标申请单位出具的聘书】。
(3)安全员: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提供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6个月【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的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该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6、2012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以上(含一项)工程造价金额在人民币17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业绩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信息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网上查询路径,若不能提供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则须提供该业绩工程的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发包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3 月19日~2015年3 月25 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文本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使用)及施工图纸的电子版统一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③账号:718****48571;④款项来源:大沥镇联滘文化文体中心广场工程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5年3 月19 日~2015年3 月25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58、83160059传真:0757-83160060
备注:“缴款人”一栏及其他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大沥镇联滘文化文体中心广场工程”。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资料、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回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盖章以及签字确认的银行缴款单)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 2015年4 月9 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回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盖章以及签字确认的银行缴款单),否则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镇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nhcet.com)网站发布。
八、 其它
1、本项目采用A+B值评标办法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联滘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 |
邮 编: 528231 | 邮 编: 528000 |
联 系 人:陈炽昌 |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
电 话:0757-85530***8 | 电 话:0757-83160058、83160059 |
传 真: | 传 真:0757-8316006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15年3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