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南京市民政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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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南京市民政局于2010年4月15日以划拨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江宁区谷里街道祖堂山社区乌山凹水库以北、祖堂山精神病院以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26388.5平方米(39.6亩),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证号为宁江国用(2010)第197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19年4月14日批准(江宁政办文(2019)0596号),收回南京市民政局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为6332.96平方米(39.6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颖; 联系电话:52140527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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