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凭证两企业被停办通行证
高明交警提醒,持有通行证的货车要依规行驶
执勤民警截查货车并检查货车通行证。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袁武摄影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交警获悉,两家企业因提供虚假生产运输凭证资料被停办货车通行证。高明交警提醒,持有通行证的货车在非通行时段内通行限货路段,同属闯禁行为。
据高明交警通报,自佛山一环西拓南环(高明段)启动建设并开始限货以来,限货路段通行大货车的数量下降了约40~50%。但交警部门近日在执勤中发现,仍有部分持有货车通行证的货车,在非通行时段内通行高明大道。
11月7日,交警部门在高明大道限货路段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正驶往三洲沧江桥。执勤民警马上对其进行截查,检查中发现该车辆持有货车通行证,但通行证明确规定,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20:00禁止通行,通行路线为高明大道东段(高明大桥至祥福路)。
“该车辆虽然持有通行证,但不在规定的时间及路线内行驶,也被视为闯禁,因此,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高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持有通行证但不按通行证规定行驶的车辆,交警部门除对其依法处罚外,还将登记在案,在其申请通行证续期时,将考虑因其违规,拒绝其续期申请。
交警部门表示,在审批货车通行证时,会根据实际交通状况及申请车辆的通行需要,给车辆特定通行路线及通行时间。但近期发现,有部分申请人在办理货车通行证时所提供的生产运输凭证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交警部门接下来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对企业已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作出3日~15日禁止通行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受理通行证的申请。
交警部门在检查中还发现,有部分大型货车司机为逃避处罚,企图利用辅道避开电子监控抓拍。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大货车闯禁、不按通行证规定行驶、绕行辅道逃避处罚等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