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及停车位情况调查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及停车位情况调查的通知》(深管〔2016〕32号),为促进我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区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通电设施建设。请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汇总本级及下属内部(专属)停车场及停车位等情况,并将汇总后的电子表与纸质表(加盖公章)于2016年6月6日前报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次调查是我市“十三五”推进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调查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
特此通知。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鲜永江 电话:28908116,传真:28912772
邮 箱:lgjienengban@163.com
地 址:龙岗区区政府一楼1108室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23:55: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