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桂城街道金域悦澜苑项目扬尘污染问题的通报
通报2021162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扬尘防治管理措施,提升文明施工水平,贯彻落实《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南建设工〔2012〕58 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桂城街道金域悦澜苑项目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作出诚信扣分处理并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9日,检查发现桂城街道金域悦澜苑项目没有落实防尘措施,存在以下问题:(一)现场正常施工,存在部分喷淋未开启,场内道路干燥,车辆行驶产生扬尘以及部分渣土没有覆盖等问题;(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蔡昆儒、专业监理工程师王强不在岗。
二、处理措施
为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落实,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工地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诚信扣分处理(详见***)。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认识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提高扬尘防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扬尘措施。工地现场必须做到百分百围蔽,围挡下部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上部设置喷淋系统。非施工作业区域的裸土、砂石百分百覆盖。作业区域须洒水保湿,防止扬尘。主要车行通道须硬底化,未能硬底化的须洒水保湿;加强车行通道的洒水降尘措施。对出场车辆须对车轮、车身冲洗干净,杜绝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长期闲置的地块须进行绿化。严控现场切割作业,因工艺等特殊情况需现场切割作业的,必须在指定的相对封闭的加工区间进行切割,并采取降尘防尘措施;墙体开槽及石材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湿法作业,切实做好高空扬尘防控工作。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油品必须为满足环保要求的合格油品,并保存相关购油***单据;建立油品进场检测验收制度,确保进场油品符合环保要求;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出现冒黑烟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场处理。
***: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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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诚信扣分一览表
注: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范做好文明施工,造成建筑工地扬尘的,每次扣5分;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园林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不在岗,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每人次扣 5 分;检查发现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在岗,没有委托或委托无资格的人员担任的,项目总监每人次分别扣10分,专业监理师每人每次扣7分,监理员每人每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