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文产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文产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szns.gov.cn/wcb/index.html)。
一、概述
2014年,我办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主要通过“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
(一)“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共发布政府信息377条,其中文化产业新闻和工作动态333条,通知公告19条,其他各类信息25条。
(二)通过报刊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文化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蛇口消息报》等报刊共刊发我办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350余条。同时,在《蛇口消息报》开辟了“文化产业”专版,每周一期1个整版面,全面公开文产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我办通过“南山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门户网站接待咨询0人次,通过“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并回复依申请公开查询0条,通过当面申请受理并回复依申请公开查询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区文产办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由于人手有限,事务繁杂,有些新闻类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公开。今后应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