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石岗路市政工程)的公告
白石岗路市政工程位于葵涌街道葵新社区,该道路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来交通出行问题,对完善周边路网体系及市政配套设施、改善片区交通出行、加快推动周边地块建设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也为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施工提供有利的作业环境。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1028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石岗路市政工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新社区,总面积为1028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全部为农用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根据〔葵涌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经核查,调入地块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外,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且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官湖社区,总用地面积为1028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不涉及已批建设用地,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官湖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8336317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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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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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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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