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
昨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今日起,深圳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深圳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必须先集中消杀和抽样测核酸。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有关规定,今日起,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冻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货主,须按要求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冻品,经外包装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
今日起,深圳市从事进口冻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对于今日起从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的进口冻品,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得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
为保障集中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行,集中监管仓入库实行网上预约,《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可网上查询,具体预约、查询方式由深圳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另行发布。集中监管仓进口冻品经抽样核酸检测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货主提货,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柜入库、整柜出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进口冻品在集中监管仓的外包装消杀、抽样核酸检测、规定时限内仓储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查实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的,上述费用由货主承担。超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货主承担。进口冻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冻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冻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深圳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库证明》的进口冻品、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深圳市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友信食品城,业务咨询:徐先生,136****0918;刘***,186****1808;预约电话:0755—89236669、135****2910。
深圳已采样25.6万份检测 未发现新增阳性病例
记者昨日从市卫健委获悉,截至8月17日18时,全市已采集核酸样本256733份,其中210301份结果为阴性,4***30份结果待出。除了8月14日已发现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暂未发现新增阳性病例。
据了解,8月14日,广东省卫健委通报深圳市罗湖区一名促销员在老家汕尾陆丰确诊新冠肺炎后,深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最严格、最全面、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全面落实好“四早”“四集中”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对于市民关心的盒马鲜生外环境及食品情况,目前共采集外环境样本1545份,其中1426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余119份结果待出,采集食品样本1125份,结果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