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必胜客肯德基品牌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适用申请人承诺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试行“申请人承诺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市监规字〔2019〕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必胜客”“肯德基”两个品牌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条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必胜客”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限定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小型餐馆,小餐饮,网络经营),限定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烧卤熟肉)、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二、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肯德基”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限定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小型餐馆,小餐饮,网络经营),限定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仅限沙拉、凉菜半成品,现场拆封、调味)、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上述连锁食品经营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可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试行“申请人承诺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市监规字〔2019〕1号)规定的程序和申请材料办理南沙区内下属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