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4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3日,对通川区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通川区新溪学校(以下简称:新溪学校)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通川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根据达市教计〔2015〕6号文和达市教计〔2015〕11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由新溪学校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为156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达市教计[2015]6号下达资金80万元,达市教计[2015]11号下达资金7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师周转房及校舍维修。项目设计单位为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地勘单位为达州市金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品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2017年1月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二)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项目预算价为181万元,财评控制价为156万元(区财评〔2015〕166号),其中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工程为106万元,新溪学校维修工程为50万元,合同金额为145.08万元。
(三)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审计核实结果
通川区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1694636元,经审计核实为1450555元,审减造价244081元,审减率14.4%,主要系部分项目计量、计价不准确造成。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溪学校在建设过程中派出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但上述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准确度不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造价244081元,责令调减工程造价244081元。
根据新溪学校提供的工程施工合同、结算资料、现场签证资料、其它相关文件资料及审计组现场核实情况反映,通川区新溪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送审工程造价1694636元,审计认定造价1450555元,审减工程造价244081元。新溪学校在送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244081元,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新溪学校纠正,并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