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财政强化投入巩固医改成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安排6870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41元,惠及全区城乡居民48.7万人;安排367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从人均50元提高到60元,为61.06万人开展12类46项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优化卫生支出结构,支持创建省卫生应急规范区和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行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医疗服务模式由“以医疗为中心”向“健康预防为中心”转变。
二、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支持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调整,安排1220万元用于保障乡镇卫生机构人员及运转支出,确保新机构持续稳定运行;支持标准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优化基层医疗服务环境;安排1080万元用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降低辖区群众医疗负担;安排3000万元用于民办乡镇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扩大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巩固医改成果。
三、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执行城镇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精神,深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全面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按项目付费等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标准;贯彻上级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精神,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