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防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8月4日至8日,市卫生局开展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并重点对辖区内各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安全储存设施及相关管理制度情况;采购、储存、调配、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医师处方权、药学人员的资质情况;是否符合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剂量、用药时间和使用地点是否符合规定;门(急)诊患者实行首诊和定期复查制度情况;处方调剂情况和注射剂使用后空安瓿回收情况;过期药品销毁等情况;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等相关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意见并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改正。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我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