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鲁科字[2017]183号)和《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度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7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6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足3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足5000万元。
二、补助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一式四份,电子版发至邮箱kfqkjj212@163.com。
(二)各单位先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的山东省2017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审核上报,最终认定名单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为准。
三、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张天俊 8302216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