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六批)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六批信访件共计32件。截至5月24日12时,已全部办结。已办结的32件中属实30件,不属实2件,现予以公开。
山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 ||||||||||
(第6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访受〔2021〕295号 | 来电 | 垦利区黄河口镇牧原养殖场非法进行饲料和肥料加工,无正规手续,且在养殖场四周地下铺设很多排污管道,直接将养殖废水排到农户耕地内。 | 垦利区 | 固废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反映的“牧原养猪场”实为东营市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主要从事生猪养殖、销售等。该公司在黄河口镇现有3个生猪养殖场和1个饲料加工厂,环保手续均齐全,并进行了排污登记。该信访反映的地下铺设管道实为垦利牧原公司沼液输送管道,垦利牧原公司与其养殖场周边农户签订沼液综合利用协议,其公司负责铺设沼液还田管道及配套设施,并在每个施肥口设置阀门。还田季,农户设置软管与施肥口阀门处连接即可对农田进行施肥。现场检查时施肥口阀门关闭,未见养殖废水排放问题。 | 是 | 1.黄河口镇、垦利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垦利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要求,规范处理养殖粪污。 2.要求企业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保障环境安全。 3.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良好环境氛围。 | 无 | ※ |
2 | 访受〔2021〕296号 | 来电 | 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锦泽花园2号楼1单元1-11层空调外机及一楼地面存在鸽子粪便及异味。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其他 | 经调查,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锦泽花园未发现有住户养鸽子,但该小区2号楼1单元楼下存在鸽子粪便及轻微异味。 | 是 | 1.由丁庄街道组织小区物业对该区域进行了清理,截至5月17日,上午小区物业已完成清理。 2.督促小区物业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发现小区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清理,确保小区业主环境权益。 | 无 | |
3 | 访受〔2021〕297号 | 来电 | 利津县汀罗镇近滩村村口东侧十字路口路南有三家塑料加工厂(负责人:刘某智、毕某、刘某信),存在刺鼻异味。 | 利津县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三家塑料加工厂分别为利津树智工贸有限公司、利津晨旭工贸有限公司和利津正禄工贸有限公司,企业生产项目分别为300吨/年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300吨/年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和3000吨/年塑料包装制品生产项目。三家企业均于2017年9月完成环评文件备案,备案文号分别为利环备字〔2017〕002号、利环备字〔2017〕003号、利环备字〔2017〕004号。根据企业环评文件,三家企业有机废气产生环节为熔料吹膜工序。 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均正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吸附装置正常运行中。企业厂界无明显异味,生产车间内存在塑料味。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企业的厂界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2项指标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 | 是 | 1.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作用,由属地政府组织人员加大企业巡查力度,不定期抽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确保异味吸附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做好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2.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责令其做好企业日常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厂界无异味。 | 无 | |
4 | 访受〔2021〕298号 | 来电 | 东营区和平路胜北体育馆对面为正在建设的培训学校,经常有环卫工人将垃圾倾倒至培训学校北侧院墙内。 | 东营区 | 固废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培训学校实为中国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培训中心,校区分为南北两部分,北区为办公、教学、食宿、绿化等综合区域;南区为教学区、停车区与绿化区三个部分。 5月17日上午,东营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中国石化石油工程公司培训中心南校区,其北院墙下及北门出入口两侧存在少量生活垃圾。 | 是 | 1.责令辛店街道有关部门立即对培训中心南校区北大门、北院墙附近存在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对环卫工人进行批评教育。截至5月17日18时,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2.督促辛店街道加强巡查,加强该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定人定时进行深度清洁。 3.要求环卫保洁企业以此案为鉴,严格规范保洁作业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
5 | 访受〔2021〕299号 | 来电 | 广饶县稻庄镇高家大营村村民李某春在村西侧耕地内建设养鸭大棚,将养鸭污水直接排放在耕地内的排水沟。 | 广饶县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广饶县稻庄镇高家大营村李某春养鸭大棚”实为广饶县稻庄镇宗春肉食鸭养殖场。该养殖场现有鸭棚2栋,配建有粪污暂存场和污水储存池,委托东营市延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粪污进行转移处理。该养殖项目位于禁养区外,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保手续齐全。 5月17日,广饶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稻庄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该养殖场处于空栏状态,场内无露天粪污堆放,存在轻微异味。养殖场西侧耕地内排雨沟存有少量粪污,据了解,该粪污为该养殖场用软管将污水从鸭棚抽到污水储存池时软管破裂外溢造成,未发现粪污直排口和直排痕迹。 | 是 | 1.督促宗春肉食鸭养殖场对外溢粪污进行清理,截至5月20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2.广饶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指导宗春肉食鸭养殖场采取了喷洒生物除臭剂、粪污覆盖等方式进行除臭,切实防止异味污染。 | 无 | |
6 | 访受〔2021〕300号 | 来电 | 广饶县花官镇中心初中学校南侧200米东营昌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门口挂牌:山东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散发氨气。 | 广饶县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东营昌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门口挂牌:山东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实为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花官镇草李村东北500米,该公司现有5000吨/年(甲基)丙烯酸异辛酯、2000吨/年吡咯烷及N—甲基吡咯烷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东环建备〔2017〕38号),实际建设内容为1500吨/年吡咯烷装置,配套建设了水喷淋塔、污水处理站等环保治理设施,2020年12月23日申领排污许可证。 5月1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广饶县应急管理局、花官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除该公司建设项目外,另有3家公司租赁其厂房建设了生产项目。其中,东营康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1万吨/年Si-69C混合料加工项目已获得环评批复(广审批环发〔2020〕5号),项目尚未建成;东营月娇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的包装耗材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并进行了排污登记;广饶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机械配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并进行了排污登记。以上企业只有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氨气。现场检查时,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2017年9月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停产。该公司设备管道、罐体出现锈蚀破损,在生产装置和罐区附近有轻微氨气气味。2021年5月1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委托山东兴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异味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氨气、臭气两项指标均不超标。 | 是 | 1.责令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对腐蚀破损的设备、储罐进行维护,更换破损管道和阀门,消除异味污染。 2.加强对涉气企业生产过程异味收集处理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事件发生。 | 无 | |
7 | 访受〔2021〕301号 | 来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家园北区3号楼2单元有业主周末休息时间室内装修,噪音扰民严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德泰家园北区,该小区3号楼1单元1003住户正在装修,于周末休息时间进行墙体拆除。 | 是 | 1.责令装修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正常工作日施工,严禁节假日及休息时间施工。 2.督导由物业公司按照装修押金协议,严格执行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履行协议,按国家规定时间装修,避免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装修。 3.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建立网格员日常巡查机制,对周边装修住户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装修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 无 | |
8 | 访受〔2021〕302号 | 来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与东八路往东北侧路段有多处大坑,车辆经过扬尘污染严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南二路(东八路-渤海路广利河大桥)北侧,该路段为G220国道,全长约7公里,行驶载重运输车辆较多,掉落的石子经载重运输车辆多次碾压后造成局部道路出现较多坑,当车辆经过坑洼处时易出现扬尘问题。 | 是 | 1.对南二路(东八路-渤海路广利河大桥)南、北侧两侧道路破损情况进行统计,制定维修方案后,立即对局部坑洼处进行切割修补,已于5月22日完成维修。 2.责成市容环境卫生单位做好路面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格规范载重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惩超载、货物遗撒行为。 | 无 | |
9 | 访受〔2021〕303号 | 来电 | 垦利区垦利街道汇丰馨园南门东侧沿街商铺鲁南大宅院饭店厨房后窗未封堵导致噪音大及油烟扰民,厨房排污管道私自接入小区雨排管道,且经常营业到夜间十一点左右,影响居民休息。 | 垦利区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鲁南大宅院饭店”实为鲁南老宅院饭店。 5月17日,垦利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等进行了调查走访,该饭店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并能正常使用,其厨房污水排入小区生活污水管网,非雨水管网。该饭店为店内经营,该饭店北侧窗户与垦利区汇丰馨园小区相邻,距离居民楼最近处为22米,现场检查时,信访件提及的窗户未开启。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噪音影响不大,通过几天的夜间核查,该饭店夜间10点左右已停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噪声和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 是 | 1.责令该饭店在污水排入污水井前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油污,预计5月25日前完成。 2.要求该饭店规范日常经营,加强管理,厨房外窗不得开启,防止油烟及噪音从窗户外排,避免油烟及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 | 无 | ※ |
10 | 访受〔2021〕304号 | 来电 | 广饶县广饶街道北张庄村东侧村入口(孙武路)四五家修大货车的修理厂,地面的油渍较多,并不定时焚烧废物。 | 广饶县 | 其他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广饶县广饶街道北张庄村”实为广饶县乐安街道张庄村。 5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广饶县交通运输局、乐安街道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查。乐安街道张庄村东侧村口向西,路两侧共有5家货车修理厂,分别为广饶县石村镇春庚汽车修理厂、广饶县航远汽修厂、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景坤汽车维修部、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阳阳汽修厂、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春伟电气焊维修中心,其中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春伟电气焊维修中心主营汽车轮胎修补,不产生废矿物油。以上5家货车修理厂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21项规定,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上述5家货车修理厂均未发现焚烧废物迹象,但广饶县石村镇春庚汽车修理厂和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景坤汽车维修部维修车间地面上存在少量油渍痕迹的情况。 | 是 | 1.责令广饶县石村镇春庚汽车修理厂和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景坤汽车维修部,对维修车间地面上散落油渍痕迹进行清理。 2.督促广饶县石村镇春庚汽车修理厂、广饶县航远汽修厂、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景坤汽车维修部、广饶经济开发区张庄村阳阳汽修厂与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将暂存和清理的废矿物油转运至该公司妥善处置。 3.加强巡查频次,一旦发现焚烧等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
11 | 访受〔2021〕305号 | 来电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港村周边全是化工区域,每逢刮东风时存在化工异味。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东港村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西侧,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是2018年6月2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首批省级化工园区,面积为35.85平方公里。园区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为主。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企业相对集中,企业在出现非正常工况等突发情况时,可能对周边造成异味影响。 现场检查时,东港村周边无异味。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东港村附近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 是 | 1.加大夜查、走航监测等环境执法活动频次,坚决打击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2.严控项目准入,禁止易产生异味或异味难以治理的项目入园。 3.充分用好智慧园区、应急监控指挥中心等新手段,提高日常监管水平,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无 | |
12 | 访受〔2021〕306号 | 来电 | 广饶县大王镇迎春路永丰工程胎公司无环保设备,无排污证,据了解2020年已被取缔,但仍在经营。 | 广饶县 | 其他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永丰工程胎公司”实为广饶县永丰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大王镇铁匠李村,东侧为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西侧为东青高速,南侧为大王镇迎春路,北侧为林地。该公司建有年产5万条工程轮胎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东环建备〔2017〕30号),2021年5月11日排污许可证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环保手续齐全。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复合光催化”一体化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齐全。 5月17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大王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因正在实施废气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了解并查阅相关资料,该公司自建成以来一直正常运营,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现该公司2020年被取缔情况。 | 否 | 无 | 无 | ※ |
13 | 访受〔2021〕307号 | 来电 | 利津县陈庄镇陈庄路与陈汀路交叉路口往北道路两侧彩钢板房内有粉碎加工塑料,散发异味且噪音扰民。 | 利津县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陈庄路即滨港路,其陈庄段为东西走向,陈汀路为南北走向。工作人员对陈汀路沿线院落及周边进行调查,沿线共计4家塑料废品收购站,分别为利津县陈庄文明再生资源购销站、利津县陈庄通济废品收购站、利津县陈庄光新废旧物资回收站、利津县陈庄建华废品收购站。四家废品收购站均在白天从事废品回收、打包、销售业务,未发现塑料粉碎设备,现场无异味。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四家收购站厂界进行噪音检测,昼间检测数据不超标。 | 否 | 无 | 无 | |
14 | 访受〔2021〕308号 | 来电 | 垦利区胜坨镇宁崔路与胜兴路交叉口往南200米路东,有一个二层楼,长期给油罐车洗灌,将污水排至楼西侧排水沟内。 | 垦利区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该二层楼所有人为垦利区胜坨镇孙家村村民孙某某,楼北侧有1处地磅、1处加水管道,排水沟位于楼南侧,主要用于周边排涝,排水沟旁有排水痕迹,有长约30米的区域水体浑浊,呈绿色,周边未发现其他排污现象。经对院落所有人孙兴周进行调查了解,其在此进行有偿加水作业,加水后有个别罐车司机自行将水排入楼南侧排水沟中,未进行过油罐车洗罐行为。5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取样检测,COD、氨氮超标。 | 是 | 1.责令孙某某不得进行加水作业,对该处加水点采取强制断水、断电措施。 2.在排水沟上游、下游进行堵截,利用罐车将沟渠内废水运输至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5月23日已完成。同时,对该处沟渠加设涵管后填平,预计7月底完成。 3.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该路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15 | 访受〔2021〕309号 | 来电 | 省黄三角农高区绿洲、中心、菁华三个社区居民长期饮用不达标的地下井水,前期有部门检测地下井水污染严重。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绿洲社区科研站、一队、二队、七队和社区驻地5个居民区约计60余户由地下机井统一供水;中心社区有2处地下供水井,负责160户居民的供水任务;菁华社区驻地与一队居民用水已接入丁庄街道集中供水系统,五队20多户居民使用深水井供水。 5月18日上午,省黄三角农高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绿洲、中心、菁华三个社区负责人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今年5月份,中心社区2处水井同时出现故障,在修井的过程中更换了电机水泵及上水管道,造成短时间上水出现浑浊现象,并不是水源遭到了污染。 | 是 | 1.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拟于2022年初对三个社区进行集中供水改造,就近接入滨海或丁庄街道集中供水管网,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2.集中供水实施前,组织社区加装净水设备,菁华社区已安装1处日产1.5吨净水设备,能够满足现居住的20余户居民饮水需求;中心社区已建设1处日产1.5吨,现正在建设的1处日产5吨的净水设备,拟于6月底前投运,总计日产6.5吨净化水能力,能够满足160户居民饮水需求。 3.在集中供水管线安装前,加强对现有供水水质的监测,加强供水设备管护保养,确保社区居民正常供水。 | 无 | |
16 | 访受〔2021〕310号 | 来电 | 东营区南一路与西四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华府水岸小区北侧的水沟,水质发臭。 | 东营区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中提到的“华府水岸小区北侧的水沟”为老广蒲沟,在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东南入五干排。五干排流经史口镇、郝家镇耿家村、辛店街道、胜园街道、黄河路街道,入新广蒲河。2017年7月开始,东营区每年对老广蒲沟实施专业化精准治理。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对老广蒲沟流域排水管线开展雨污分流改造。2019年6月,实施了老广蒲沟水环境治理及南一路绿化工程。2021年东营市水环境质量通报显示,老广蒲沟2月和3月水质氨氮超标。今年5月初降雨后,西四路桥西河岸南侧一处市政污水管道井和对面雨排泵站因管网水位太高发生了溢流,雨污混合水排入河道导致老广蒲沟污染。 5月17日下午,东营区工作人员到达老广蒲沟西四路桥开展调查。现场未发现水质颜色异常,亦未发现水质发臭情况。随后,对城区内老广蒲沟河段进行了巡查,同样未发现水质发臭现象,沿线排口也未发现排水迹象。经了解,降雨时,部分初期雨水和管道积存雨水会进入河道,容易造成河道污染。 | 是 | 1.加强区域生活污水泵站及污水管线设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因管道故障发生污水外溢进而造成河流水质发黑产生异味的情况。 2.对已封堵的排污口组织“回头看”,定期开展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新出现的排污口及时封堵。 3.加强沿河各排水泵站的管控力度,特别是沿河雨污泵站的管理,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 | 无 | |
17 | 访受〔2021〕311号 | 来电 | 垦利区垦利街道黄河路与宜兴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加油站北侧的一空地,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且此处停放叉车拖拉机,车辆启动时排浓烟。 | 垦利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该空地呈不规则五边形,通过丈量约2.72亩。经国土部门查证,该空地为垦利街道新民村所有,村集体土地,由于一直未被征用,没有进行硬化,因此存在扬尘情况,现场有少量叉车临时停放于此,启动时存在浓烟排放现象。 | 是 | 1.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空地采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并清走了违停车辆,并计划通过铺设植草砖的方式治理此空地的扬尘问题,预计7月底前完成; 2.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重型柴油车、“三尘”的联合执法力度,合力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
18 | 访受〔2021〕312号 | 来电 | 垦利区胜坨镇胜景路与西五路交叉口东侧旭辰化工,下午五点左右散发刺鼻异味。 | 垦利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旭辰化工位于垦利区胜坨镇工业园胜景路123号,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精制石脑油、正戊烷、异戊烷、丁烷,该公司已于2021年春节前停产,目前为停产状态。该企业按照要求安装了油气回收设施,对罐顶呼吸废气及装车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并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按照要求对动静密封点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及时开展漏点阀组的维修、更换工作。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厂区内无异味。因该企业周边大型车辆过境较多,运输特殊介质的车辆通过后会产生瞬时线性异味源,造成周边道路存在轻微异味。 | 是 | 1.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停产期间及后续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2.加强对该企业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
19 | 访受〔2021〕313号 | 来电 | 2019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河口区经三路以西,海防路以东科德化工厂和亚邦化工,散发异味。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东营区南二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胜利电厂附近散发化工异味。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区 | 大气污染 | 经核查: 1.科德化工和亚邦化工2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行,企业厂界无异味。调阅2019年12月至2020年上半年2家企业自行监测报告、亚邦化工厂界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厂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 2.信访件所述区域毗邻东营区南二路(220国道),南二路为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线路,据统计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2万辆,大型柴油运输车辆近4万辆。大宗物料主要依赖陆路运输,每天经南二路过境的重型载货车辆过万,尤其是危化品运输车辆存在跑冒滴漏、空罐开盖等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氨、一氧化碳等移动源污染问题突出。附近还有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牛871集输站,每天有原油装卸转运。5月17日,经调用大气环境走航监测车对该区域进行走航监测,结果显示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牛871集输站附近出现异常高值,核查发现是由于转运原油装车导致的瞬时挥发。5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胜利油田鲁胜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牛871集输站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未发现超标情况。根据调查情况,综合研判,该区域异味主要受南二路油品运输车辆泄漏及油田集输站转运装卸影响。 | 是 | 1.将科德化工和亚邦化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对企业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2.加强油品运输执法监管。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尤其是油罐车等移动源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检查底部装卸系统和油气回收系统完备情况、运输过程油气泄漏情况等,对油品运输跑冒滴漏问题依法查处。 3.开展油田油井VOCs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减少油井异味问题。加强油田集输站油品贮存、装卸、转运等环节治理设施运行效率检查,对跑冒滴漏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20 | 访受〔2021〕314号 | 来电 | 东营区史口镇北四村村委会大院东侧两排民房南面的池塘(长40米宽30米),两年前被黑色灰渣填满并覆盖土方。 | 东营区 | 固废污染 | 经调查,史口镇北四村东侧的两排民房南侧原有一池塘,池塘东侧有一低洼地。信访件中“被黑色灰渣填满并覆盖土方”位置实为池塘连同其东侧的洼地位置。2018年5月史口镇北四村拟在上述池塘及其东边洼地处建设文化广场,该村从石化总厂协调了100吨左右的煤粉灰并掺入白灰作为夯实地基材料在选定位置进行了利用。后因此位置较偏,另选地址建设文化广场,此处一直空置。 根据石化总厂与山东盛华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动力粉煤灰清理处置合同》和煤渣检测报告显示填埋时所用粉煤灰为一般固废。 | 是 |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定点打孔取样的方式对填埋物进行检测,5月26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研判,做好问题的***处理。 2.加大排查力度,杜绝坑塘填埋物破坏环境现象的发生。 | 无 | |
21 | 访受〔2021〕315号 | 来电 | 1.垦利区郝纯路和五干桥交叉口东侧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和郝纯路东侧,郝家北格林化工,晚上排放异味气体(含硫化氢、二氧化硫) 2.供暖季和四月份时,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利用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污水给胜花小区供暖。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平衡供暖管线压力排放废气,有刺鼻气味,噪声很大。 | 垦利区、东营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 1.格林化工全称东营市格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垦利区董集镇郝纯路9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溶剂油(危险化学品)、基础油生产等,各项环保手续齐全,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因安全隐患原因,目前处于停产中。现场检查时,厂区内装车平台处有轻微异味,系装车过程中洒落残留介质无组织挥发产生,厂界外无明显异味。 东营方大石化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内,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及石油制品制造,主要建设项目2个,24000立方米/年渣油、燃料油经营储存项目和50万吨/年高级道路重交沥青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公司自2014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信访件中反映问题。 2.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内,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工业用汽、城市集中供热等,该企业对外供暖方式是用机组排汽通过一级换热设备加热油城热力公司市政一级管网的水,供暖补水的水质要求为:悬浮物≤5mg/L、总硬度≤0.6mmol/L、pH(25℃)≥7、溶氧量≤0.5mg/L、含油量≤2mg/L,不达标水对锅炉损害极大。现场调阅该企业原水及蒸汽平衡情况,不存在使用化工废水进行供暖的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海欣热力噪声问题,东营区于2021年4月13日接到过群众举报,经查是由于该企业供暖期结束,负荷下降缓慢,导致部分蒸汽排空产生的噪声。当时东营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2021年4月19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拟处罚金19062元。 5月17日组织对海欣热力厂界及消防路、郝纯路分别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高值,现场无异味。 | 是 | 1.加大监管力度、检查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2.指导企业合法合规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产生异味扰民。 3.责令海欣热力提高供暖管线负荷分流技术水平,保证噪声稳定达标。 | 无 | |
22 | 访受〔2021〕316号 | 来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金翰宫46号楼西侧,售楼处北面存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噪声扰民,扬尘严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白金翰宫小区物业办公楼西侧,部分房屋正在装修。该处存放约25方建筑装修垃圾,系物业公司设置的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经查看,现场设有简易围挡、有覆盖、有喷淋措施;运输垃圾车辆经过小区一期46、48楼两栋别墅西侧,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 是 | 1.责令小区物业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进一步规范管理,在工作日时间安排车辆清运垃圾,做好路面清扫,避免出现噪音、扬尘扰民问题。 2.督促物业公司合理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加强网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无 | |
23 | 访受〔2021〕317号 | 来电 | 广饶县大王镇团结路南首环瑞商混站每天晚上粉碎石子,扬尘污染严重。 | 广饶县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环瑞商混站”实为东营市环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加工销售,建有年产2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该项目2018年3月21日获得环评批复(广环建审〔2018〕26号),2019年1月4日通过环保验收(广环验〔2019〕3号),2020年7月2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70523MA3CDGANXY001X)。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存在料仓内安装碎石设备、存有毛石等建筑材料、厂区路面有积尘、厂区西南侧下料口有积水、废料未清净、料仓内未安装喷淋设施等问题。 | 是 | 对东营市环巍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发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公司按照《东营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进行整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移除料仓内石子破碎设备,清理待破损料石(移除和清理工作已于5月18日全部完成)。计划5月26日对该企业扬尘管控整治情况再次检查。 | 无 | |
24 | 访受〔2021〕318号 | 来电 | 东营区潍坊路与西五路交叉口往西大约3公里(辛店街道哨头村西侧)东营市天威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每到夜间都散发刺鼻异味。 | 东营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天威防腐”,全称为东营天威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西五路与潍坊路路口西2公里,该企业建有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5月13日,东营区生态环境分局检查发现该企业UV光解设备进气阀板工况脱落情况,产生异味污染,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企业对脱落阀板进行维护修理,且在修理完毕之前不得投入生产。5月17日上午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UV光解设备整体维修已于5月14日完成并运行正常,生产车间外有轻微异味,厂界外未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 5月17日上午,经大气走航监测车对该公司厂界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点位。17日下午及夜间,再次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单位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等项目分别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 | 是 | 1.督导该企业加强VOCs全过程管理。 2.通过明查和暗访,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性检测频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无 | |
25 | 访受〔2021〕319号 | 来电 | 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后董村村民刘某鑫在村北侧开办养猪场,将粪便污水排放到养猪场北侧和东侧的灌溉沟渠,污染水源。 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新政府往东(大约17里路)永青路南华泰清河公司(占地800亩)院内有多家小企业,有化工厂、砂石料加工厂,排放化工气味且有粉尘污染。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 1.该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实为赵某某养殖场,建于2013年11月,现生猪存栏260头,按照相关要求建设有标准的污水池和储粪场,与东营延旭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有粪污运输协议。调查人员对该养殖场北侧和东侧的灌溉沟渠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养殖场粪污汇入沟渠情况,沟渠沿线无排污口。该养殖场养殖产生的粪污均收集至污水池和储粪场内,定期由东营延旭环保有限公司清运。 2.该区域内有华泰清河公司年产5万吨造纸添加剂项目、东营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40万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项目、广饶众磊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石子项目,环保手续均齐全,且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场调查时,华泰清河公司院内未闻见明显异味;东营华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厂区物料均进行了覆盖防尘,并配有喷淋装置,不定时喷淋;广饶众磊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未生产,厂区道路以外地面裸露,车辆经过裸露地面时产生扬尘。 省黄三角农高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华泰清河公司厂界臭气浓度、氨、非甲烷总烃等指标进行检测(其中,上下风向共计布点4处)。根据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 是 | 1.责令养殖户及时清运养殖粪便,定期并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以降低粪污异味。 2.责令华泰清河公司院内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规范生产经营。 3.责令广饶众磊建材有限公司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已整改完成)。 | 无 | |
26 | 访受〔2021〕320号 | 来电 | 利津县利津街道利一路金桥花园北门向东200米路北,西南街村村民宋某民在家养殖2头奶牛和400只左右鸡,无任何经营手续,将粪便和污水排放至屋子北侧池塘,有刺鼻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利津县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该户共养殖有2头奶牛、约400只蛋鸡,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检查时,现场有异味,未发现粪便和污水排放至北侧池塘迹象。 | 是 | 1.该养殖户主动表示不再进行养殖活动,于5月18日已将所养殖的奶牛和蛋鸡全部处理完成,并清理好养殖场所卫生。 2.由村级网格员做好后续监督工作,对该养殖户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类似扰民行为不再发生。 | 无 | |
27 | 访受〔2021〕321号 | 来电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辰路与郑州路交叉路口东南角有多家饭店及烧烤店,将油烟排烟管道接入安和南区53 -54号楼之间的下水管道,油烟扰民严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问题涉及修氏烤羊腿店、一家亲妈妈菜酒店、二郎烧烤店三家商户。经查,三家商户所有烟道均设在室外楼顶处,不存在“将油烟排烟管道接入安和南区53 -54号楼之间的下水管道”现象。三家商户的排污管道接入口均不在安和南区小区内,二郎烧烤店污水排放至郑州路污水管道,一家亲妈妈菜酒店污水排放至郑州路、金辰路污水管道,修氏烤羊腿店污水排放至金辰路污水管道,均不与小区共用一个污水管网。 三家商户油污清洗不及时,油烟净化器排放气体存在油烟味,2021年未进行检测。 | 是 | 1.针对油烟扰民问题依法向三家商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三家商户当场各处罚500元。 2.对涉及商户进行油烟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罚。 3.加强对该区域餐饮业污水排放及油烟扰民情况的不定期检查。 | 无 | |
28 | 访受〔2021〕322号 | 来电 | 省黄三角农高区丁庄街道广青路以南新沙路以西有一家力泰建材公司,该厂生产黏土砖全天尘土飞扬严重,且环评手续不完善。 | 省黄三角农高区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力泰建材公司”实为东营市力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广饶县广北农场文化路南侧38号,成立于2010年10月份,从事页岩砖生产、砂石料加工。 该公司现有项目为年产8000万块页岩砖生产项目,于2011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广环建审〔2011〕2号);于2016年9月通过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验收。在建项目3个:(1)年产240万吨砂石料、60万吨矿粉项目,已于2019年2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直建审〔2019〕2号),目前正在建设;(2)技改项目,已于2019年3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直建审〔2019〕9号),目前正在建设;(3)透水砖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1年3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21〕2号),目前还未建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部分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区域未采取洒水、密闭等防治扬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 | 是 | 对该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不得露天存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对厂区密闭覆盖不严物料进行覆盖、对厂区内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降尘。 | 无 | ※ |
29 | 访受〔2021〕323号 | 来电 | 1、广饶县大码头镇东常徐村前村书记(徐某池)带头在大码头镇化工园区西南角建立多家化工厂,现每逢刮东北风会有刺鼻异味,且化工废水直排入村四周河沟内导致河沟内大量鱼死亡,认为化工厂生产有毒物质,希望对其排放污水在线监测。2、多家养殖户在村四周占用基本农耕地进行养殖,并将养殖粪便和废水直排入村四周的河沟内。 | 广饶县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 1.信访件反映的“大码头镇化工园区”实为大码头镇新材料工业园区,该园区内有化工企业3家,分别为东营海瑞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东营市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上述三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水不外排,无需安装水质在线监控。现场检查时,三家均处于生产状态,现场无明显异味,通过查阅三家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均不超标。 2.东常徐村西侧有7家养殖户(其中6家正常养殖,1家4年未开展养殖),增玉肉鸡养殖场为规模化养殖场,储粪池和污水池配件齐全,其余为养殖户,无粪污直排现象。上述6家养殖户均完成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现场检查时,6家养殖户周边沟渠内无养殖粪便及养殖污水排放痕迹,但存在厂区晾晒粪污现象和轻微养殖异味问题。 3.对东常徐村周边水沟进行现场勘察,发现水沟内水量较小,未发现死鱼和养殖粪便及废水直排入,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沟水质进行检测,预计5月3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 是 | 1.责令东营海瑞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中触媒华邦(东营)有限公司、东营市润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对3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 2.加强对刘某某等7家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做好粪污(粪水)收集并及时清运,定期喷洒生物除臭药剂,消除异味。5月20日已完成对在空地上晾晒的养殖粪便的清理。 3.根据水沟水质检测结果进行研判,做好问题的***处理。 | 无 | ※ |
30 | 访受〔2021〕324号 | 来电 | 广饶县稻庄镇高湾村天鑫布业,全天生产橡胶产品气味刺鼻,且无环保等手续。 | 广饶县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天鑫布业”实为广饶县稻庄镇天鑫帘布厂,位于稻庄镇高湾村东侧50米。该公司建有帘布加工项目和加工800吨帘子布压延项目。其中,帘布加工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未进行排污登记;加工800吨帘子布压延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帘布加工项目处于生产状态,加工800吨帘子布压延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厂界外及周边无刺鼻气味。 | 是 | 向广饶县稻庄镇天鑫帘布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按要求填报排污登记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加工800吨帘子布压延项目生产设备已于5月18日完成拆除清理。 | 无 | ※ |
31 | 访受〔2021〕325号 | 来电 | 东营区西一路与南一路交叉路口西侧100米以内有2条排水沟渠:1、南一路南邻有一北广蒲沟,宽10 米左右;2、北广蒲沟向南50米左右有条五干排。这两条排水沟一直散发氨水味,且水色发黑。(来电人表示是垦利区董集镇化工厂在晚上排污到五干排)。 | 东营区、垦利区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中提到的北广蒲沟又称老广蒲沟,在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东南入五干排。五干排流经史口镇、郝家镇耿家村、辛店街道、胜园街道、黄河路街道,入新广蒲河。2021年东营市水环境质量通报显示,老广蒲沟2月和3月氨氮超标,五干排1-3月氨氮超标。今年5月初降雨后,西四路桥西河岸南侧一处市政污水管道井和对面雨排泵站因管网水位太高发生了溢流,雨污混合水排入河道导致老广蒲沟污染。新建西二路泵站因阀门关闭不严,出现生活污水渗流导致五干排水体污染且伴有异味。 5月17日-18日,垦利区对辖区内五干排两岸踏查,未发现企业向五干排排污行为,水质较清,无异味。 | 是 | 1.加强区域生活污水泵站及污水管线设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因管道故障发生污水外溢进而造成河流水质发黑产生异味的情况。 2.对已封堵的排污口组织“回头看”,定期开展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新出现的排污口及时封堵。 3.加强沿河各排水泵站的管控力度,特别是沿河雨污泵站的管理,严格落实“双人双锁”,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 | 无 | ※ |
32 | 访受〔2021〕326号 | 来电 | 广饶县大王镇冯庄村东南方向1.5公里处有家东营曼迪橡胶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以下情况:1、轮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到厂子东侧的沟渠内;2、该企业环保手续是橡胶垫带,实际上厂子生产橡胶轮胎,手续与实际生产不一致。 | 广饶县 | 涉水污染 |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东营曼迪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王镇吕庄村南340米,该公司建有橡胶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已完成环评备案(广环评函〔2018〕A54号),项目产品为垫带,2020年10月30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9137***********49D001Y)。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密炼机投料废气、密炼机炼胶废气、硫化废气,密炼车间及硫化车间上方安装有集气装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经过15米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环评材料、生产记录、原料产品单据,该公司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企业东侧的沟渠与雨排口连接,现场未发现非法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审批项目产品为垫带,2019年开始利用原有生产设备,在原材料上增加了帘线、更换了相应的外胎模具,进行摩托车外胎、三轮车外胎的生产,存在批建不一行为。 | 是 | 1.对东营曼迪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评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责令该企业在15日内改正建设项目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批复的生产工艺、产品进行生产,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工生产。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