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润滑油联产芳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润滑油联产芳烃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润滑油联产芳烃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总投资90487万元,项目总定员71人。
公司现有项目包括23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装置项目、120万吨/年重质油综合利用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100万吨/年油品精制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50万吨/年轻质油改质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干气综合利用装置项目、35t/h水煤浆锅炉项目、干气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160万吨/年清洁油品联产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30万吨/年油品异构降凝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完备,通过山东省、东营市等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修改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管经理
联系电话:0546-7715189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23
邮 箱:27820173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公众参与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东营市海科瑞林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