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7名。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77年8月31日至198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
6、退役军人及有一定写作能力者优先录用。
二、招考方法。招聘采取报名目测、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经现场目测合格者当场报名。
报名时间:5月7日
报名地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黄河路西首,县交警大队对过,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一寸照片三张)
2、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3、依据笔试、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签;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三、待遇。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工资为9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劳务派遣,每月工资1100元,享受五项社会保险。
高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