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税区土地证书年检开始
为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登记工作,发挥土地登记对依法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国土房屋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报经保税区管委批准,决定自2005年8月15日起,在保税区范围内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这次土地证书年检重点检查无证用地,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及土地闲置和抛荒现象。通过这次年检,进一步提高土地登记发证率,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摸清土地利用状况,明确土地利用方向;同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国土房屋管理局规定,在此次年检中,土地权利人如不按规定时限办理年检手续,而又在限期内仍不补办的,可报经保税区管委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手续,吊销土地证书,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未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的,将按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进行查处。土地管理部门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此次年检工作将于2005年10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