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关于200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 [2006]147号),现将200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
200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005届待就业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非紧缺、急需专业仅限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下同)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报考。
二、 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市内四区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应聘市实验幼儿园教师的可放宽到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与聘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学校的职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组成招考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㈠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报名人数与计划录取数形不成3:1比例的专业,招聘计划相应缩减或取消。
1.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8月8日-8月11日(截止时间为11日18:00)。
报考人员请登陆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sfbys.qdedu.net/)报名,报名次日登陆查看网上初审结果。
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专业。
2.领取准考证。初审通过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拍照后,领取准考证,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8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点: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青岛市贵州路38号,青岛教师之家前楼4楼,乘25路、316路、320路等公交车在西康路站或十二中站下车)。
㈡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从事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英语(所学外语为非英语的除外)、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8月17日。
在笔试基本分数线(由招考办公室确定)以上、分专业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答辩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专业,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说课答辩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共青团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员会授予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说课答辩(须按上述规定时间网上报名)。
笔试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说课答辩。
㈢资格审查
对进入说课答辩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进入说课答辩人员须在8月23—24日(具体时间地点于8月21日前在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另行通知),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计算机、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仅限市内四区生源毕业生的专业,还需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㈣志愿填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说课答辩前填报应聘志愿学校,应聘志愿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最多可以填报3个学校,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跨专业填报的志愿无效。
对第一志愿应聘偏远学校、市区北部部分学校(具体名单见***一)的,在说课答辩中实行加分,偏远学校加10分、市区北部学校加5分。实行加分的报考人员,第一志愿未录取的,第二、三志愿应聘偏远学校、市区北部部分学校的毕业生其加分继续有效。
招聘学校名单于8月21日前在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㈤说课答辩
说课答辩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音体美及部分专业课(含信息技术)职位增加技能测试。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说课答辩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说课答辩及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8月25日。
分专业根据说课答辩成绩(增加技能测试的职位,按说课答辩占60%、技能测试占40%加权计算的百分制总成绩,下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初选名单,招聘人数7人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6人及以下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收尾法)。招聘人数为1人,说课答辩、技能测试只有1人参加的,其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按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音体美教师分类)职位拟录用人员的最低成绩。
说课答辩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拟录用人员初选名单。
拟录用人员初选名单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说课答辩成绩不带入招聘学校考核。
㈥体检
8月28日组织进入初选名单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需提交的材料:准考证、身份证。
㈦学校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学校通过面试、说课答辩、讲课评估、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实表现考察等方式对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人员讲课评估中,学生满意率低于学校公布的规定比例的,招聘学校可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规定递补。
学校考核时需提交的材料:除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有关材料以外,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自荐材料、优秀毕业生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奖学金证书等能证明本人水平、能力、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学校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考核时间:8月29日开始,分四批进行,按志愿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职位录满为止。
第一批:根据报考人员的第一志愿,按说课答辩成绩和与招聘职位1:2的比例推荐到招聘学校考核。
第二批:招聘职位有空缺的学校进行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的第二志愿,按说课答辩成绩和与招聘职位1:2的比例推荐到招聘学校考核。
第三批:招聘职位有空缺的学校进行考核。根据报考人员第三志愿,按说课答辩成绩和与招聘职位1:2的比例推荐到招聘学校考核。
第四批:招聘职位仍有空缺的学校进行考核。按空缺的职位分专业在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说课答辩成绩和与招聘职位1:2的比例推荐到招聘学校考核。
招聘学校制订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于应聘人员填报志愿前在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㈧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发给《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聘用合同的签订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执行。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32—82669976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0532—88852120
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532—83002033
***:1. 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说课答辩实行加分的学校名单
2.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
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