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等农资价格专项检查收效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春耕期间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严肃查处农村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自2005年2月11日至5月13日期间,对化肥等农资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化肥生产企业采取一货两票的办法高价销售尿素和碳酸氢铵;二是化肥经销企业现在多是个体户,没有账目可查,批零差率执行情况难于界定;三是化肥经销单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共检查156个单位,查出违价金额12.63万元,已实行经济制裁4.8万元。
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遏制上涨势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今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全方位、多层次地***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变动,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我市将继续加强对农村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农资价格违法行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