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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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为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1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和2017年国家、省、市提出的实现中央、省、市、区目录清单制度全覆盖和博办发〔2017〕18号文的要求,区物价局编制了《博山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博山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区物价局).doc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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