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村镇建立月报制度巩固新农保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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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该镇积极探索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办法,确定每月5号为“新农保月报日”,核准各类参保情况,巩固“新农保”成果。一是及时掌握新增参保人员和到龄人员情况,迅速办理核查存折帐号;二是对死亡人员及时终止参保,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按政策规定对双重参保人员实施分类处理,确保政策严肃性;四是对外出务工等漏登人员多方式联络补登,对到龄人员及时排查登记,确保不漏登。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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