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社局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宣传活动
5月8日上午,平乡县人社局组织城乡居保工作人员,在县城振兴大街人口集中地段,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新政策宣传活动。该活动解答群众咨询800人次,发放宣传册2600本,宣传页3500张。并要求各乡镇经办人员开展好宣传动员,通过喇叭广播、微信、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使百姓充分了解党的惠民政策。
这次新政策主要内容为:一是基础养老金向长缴人员适当倾斜。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其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计入计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二是基础养老金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倾斜。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每人每月增加3元;三是两项政策叠加享受。年限基础养老金和65周岁以上高龄基础养老金两项政策可叠加享受;四是养老金发放标准有了新的调整。我省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每人每月108元。五是个人缴费档次做了调整。2019年度缴费档次设定为7个档次,即200、300、500、1000、3000、5000、8000元。重度残疾人和贫困人员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六是缴费补贴标准有了新的调整。2019年度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100、200元补贴30元,200元以上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来源:邢台市平乡县)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1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