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
一是圆满完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精心编写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材料,及时跟进指导督导,抓实抓细规章制度落实,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县乡联审,巧推“十不宜”,顺利完成全县360个村(居)委会换届工作。举办全县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提高村级治理水平和能力。全力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制定出台《平阴县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推进全县城乡社区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济南规范化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研究》课题组先后两次总结我县尊重基层群众首创精神,推广我县基层协商民主经验。二是强力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行动”计划,科学布点、精心规划,强力督导、挂图作战,2018年新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2处,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服务群众实现“零距离”。联合组织部门对城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编制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建议,不断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平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完成全县村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证书打印发放,“山东省民政统计系统”与“赋码系统”实现对接。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换届“回头看”,对全体村(社区)干部全面“体检”,对照软弱涣散10种情形,分类建立台账。针对前期掌握的涉嫌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信息,逐一核查落实,确属“不宜”情形人员,指导镇(街)引导他们对照换届政策标准条件自我检视、对标对表,不符合的主动退出,进一步净化、优化村级“两委”班子。四是持之以恒抓好村务居务公开。坚持每月10日村务公开制度,联合组织、农业等部及时跟进督导检查。各镇(街)每月15日前上报检查影像资料及村务公开总结,村务公开工作实现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