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盗采迹象全面消除隐患
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资源环境,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必须从严从重从快惩处。2月17日下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安监局、地矿局、经信局、供电公司,组成联合巡查督查组,对非法盗采粘土矿山关停情况进行巡查。
联合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普集镇非法盗采粘土矿关停及矿井封堵情况,并对废弃矿井及其周边范围进行了全面排查。巡查所到之处,每个盗采矿井都已经封堵,并根据矿井情况进行了填埋,矿井均已断电,周边没有发现盗采、运输痕迹等。
督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全体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全市所有非煤矿井、废弃矿井及其周边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彻查一切盗采迹象,全面消除隐患。各镇街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非煤矿井(包括主井、辅井、风井)。检查内容包括:已闭坑矿井的主井、辅井、风井关闭情况是否属实,矿井封填是否合格,有没有坍塌,现场是否有动力机械、电路设备等;未闭坑矿井现场及周边有无新的存料,有无提升、运输痕迹,是否有私接电力及用电大幅变化状况等;矿井周边有无盗采、运输痕迹等。未提交闭坑申请的矿井(包括4家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的矿井)有无私自整改、生产的情况等。各镇街、各煤炭集团要全面排查废弃矿井的填实情况和转为水井的管理情况。对已填实的废弃矿井,重点排查主井及风井封闭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沉降坍塌和人为破坏痕迹等;已转作水井的废弃矿井是否真正用于取水,是否存在盗采条件,有没有盗采痕迹等。各单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废弃矿井、水井周边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遮蔽物进行细致排查,检查是否存在盗采迹象,是否藏匿相关机械,是否有存料等,要重点检查周边遮蔽物是否存在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