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16号线龙岗段前期研究费用等5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工程前期5个服务类费用,分别根据深龙发改〔2010〕1683号、〔2010〕196号、〔2009〕1120号及2009年11月12日区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立项,资金来源均为区财政。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大鹏半岛迎大运建设工程总协调服务、轨道交通16号线龙岗段前期研究、龙岗区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课题调研、龙岗区宝龙中广核新能源基地详细蓝图、龙岗区2011-2020年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民生项目实施策略及计划。建设单位为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经服务类招标程序,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在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工程送审造价为5 354 000元,经审计已完成采购合同全部内容,审计审定造价为5 354 000元,费用无增减。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4 457 2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审计处理意见
本项目按审定造价5 354 000元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