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A5080030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变更事宜的通告
2008年10月7日,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祥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签订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08)8014号],取得A508-0030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研祥公司提高容积率的申请,增加的建筑面积限定自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变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内容
A508-0030宗地位于光明高新园区东片区规划一号路东侧,土地面积为80074.39平方米,原合同约定建筑容积率≤2.5,建筑覆盖率≤40%,建筑面积200184平方米,其中研发及厂房146184平方米,配套宿舍、食堂54000平方米。合同变更内容为:
(一)土地利用要求:建筑容积率≤3.4,建筑覆盖率≤45%,建筑面积272200平方米,其中研发及厂房2182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72016平方米,功能为研发厂房),配套宿舍、食堂54000平方米。
(二)该项目用地分项建筑指标变更需补缴的地价,按照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以研发厂房现行基准地价标准计收。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20天(2014年6月21日—2014年7月10日),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http://www.gm.szpl.gov.cn(光明管理局网站)和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光明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3466637、2740384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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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