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下称《实施意见》),加快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进程。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盐城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实用高效、群众满意、苏北领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等指标达到苏北领先水平。我市将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科学规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万人拥有公共设施面积由目前的1386平方米增长到16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到90%,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5%。
《实施意见》强调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到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市博物馆、新四军纪念馆均达国家二级馆标准,县级博物馆、纪念馆均达国家三级馆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达国家三级站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省定“八个一”标准进行建设。作为《实施意见》***一并印发的《盐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7年—2020年)》对设施保障、服务项目和队伍建设进行了明确细化。《实施意见》还明确通过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大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文化权益、提高公共产品质量、提高文化遗产的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几年,市、县(市、区)政府通过《实施意见》中一系列任务和措施的实施,到2020年,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基本能够达到设施网络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制度体系健全、人才队伍优化、财政保障合理,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保障能够适应我市经济增长的发展阶段,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盐城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