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郭镇同济园区河塘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
名称 | 兴化市张郭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张郭镇同济园区河塘处理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8年11月16日16时00分 | |||||
开标
时间 | 2018年11月20日14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张郭镇
便民服务中心南楼二楼会议室 | |||||
工程具体信息 | ||||||||
项目编号 | 发包内容 | 工期 | 正式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
Z2018040 | 回填方15000m3(购买土方、运输、回填及施工便道等) | 30日
历天 | 60.163973万元 | 51.7410万元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土石方工程,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在兴化市招投标诚信库内备案 | |||||||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10000元一次性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网上银行或电汇支付至兴化市张郭镇财政所(农商行张郭支行:3212***********0031895),汇款成功后请至张郭农商行柜台打印汇款到账凭证并至张郭镇财政所开具结算凭证,并注明参与工程名称和单位名称。
2.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兴化市招投标诚信库内备案。 3.在公告结束时间前投标者携带张郭镇财政所开具的结算凭证及资格审查材料(资质材料: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最新缴费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在近一年内)、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评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5.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审计决算价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凭审计报告结清余款,付款时须开具正式税务***。 6.本工程需到市进行备案,中标单位在到市备案时须按规定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 7.资格后审:评标时由招投标中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后审。 | |||||||
联系方式 | ||||||||
报名地点 | 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
联系电话 | 0523-83763930 | 联系人 | 高女士 | |||||
张郭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 ||||||||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 |
张郭镇同济园区河塘处理工程评标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