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社区(村):
2019年1月29日,南京市安委办联合检查组对江宁区进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督查,在肯定监管工作同时也指出了我区仍存在摆摊设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现象。1月31日***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2019年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再次强调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零售点守法经营。各社区(村)要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的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切实督促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守法经营,开展零售点安全隐患自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并在经营过程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杜绝零售点试放烟花爆竹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二、明确监管职责,开展联合安全执法检查。各社区(村)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店口试放、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及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零售点“二级批发”行为,春节期间区安委办将对各街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届时将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不力的街道园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三、全面收集信息,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社区(村)负责收集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月2日前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络员信息(***1)上报安监科。2月4日(除夕)至2月19日(正月十五)每天14时前报送《全市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统计表》(***2),其中,除夕、正月十五晚20时,再增加报送当日14时至晚间20时的数据。当天重要情况和查办案件信息要逐起同步报送。另外,2月5日(正月初一)、2月9日(正月初五)、2月19日(正月十五)等3天的14时报送时,增加书面报送前两天的工作情况。各社区(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于2月19日前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潘地君电话:52758542
***:1. 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络员信息表
2. 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统计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