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召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暨民政重点工作会议
胡雨生指出:兴仁县自2009年12月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2010年1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一是县、乡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实行副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包保制度,加大了新农保试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力度。三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大力宣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据统计,兴仁县16岁(不含16周岁)以下农村户籍人员近14.3万人,16―59周岁农村户籍人员近31.3万人,60周岁以上农村户籍人员近4.2万人,截止到,兴仁县参保人数7383人,保费收缴90.27万元;发放基础养老金5216人,共计115.54万元。胡雨生指出:从参保及发放的数据来看,兴仁县相对于全省其他试点县市的参保率和发放率较为滞后,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法单一。二是经办工作机构不健全。三是后续工作监管不力,部分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不够。四是基层网络不健全。胡雨生指出:新农保是***、***在出台农业补贴、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一系列重大惠农政策措施之后,又一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惠农政策。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宣传上再加大力度。在落实责任上再做要求。在队伍建设和服务基础上再下功夫。
就近期抗旱救灾中民政相关工作,胡雨生指出: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旱灾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部将兴仁县列为贵州省5个县级灾情直报点之一,从4月30日开始,旱灾信息直接报送民政部救灾司。胡雨生强调:就旱灾信息直接,各乡镇(街道)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5月中旬以前,完成对灾区需口粮救助受灾困难人员情况、救助粮食及资金需求进行调查、汇总和会商评估、审核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低保五类人员统计工作,切实做好救灾应急款物的发放。
会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陶友志通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县民政局副局长李治兴传达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县级旱灾信息直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地区受灾困难群众夏接秋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与各乡镇签订新农保扩面目标责任状。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