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确保两节安全
日前,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普安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储存的从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重点查处不具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整治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监控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从业单位,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打击非法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坚决消除普安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一系列安全隐患,构建可持续发展和健康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为使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该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构,并由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2人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联合行动。各乡(镇)派出所、片区工商所在所辖区域行动中派员参加,对该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和“三无”产品一律没收,由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统一销毁,并依据其购买储存的火药(或炸药)以及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折合数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安监部门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销售合法生产企业生产的烟花爆竹,其库存是否超过合法产品种类的最高限量,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零售网点管理和销售人员是否通过培训合格等。
通过整治,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预防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普安人民“两节”过得祥和、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