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建邺区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序号 | 权限名称 | 权限类型 | 设定依据 | 原行使部门 | |
1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教育局 | |
2 | 擅自招收幼儿、设施威胁幼儿安全、教育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 教育局 | |
3 | 对携带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进入清真食品的专营场所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4 | 对在非专营清真食品场所内设置清真食品柜台或者摊点,未采取有效措施,与清真禁忌食品、物品柜台或者摊点相隔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5 | 对邻近清真食品专营场所设置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经营场所或者摊点,未与清真食品专营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或者未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影响清真食品专营场所的经营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6 | 对未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屠宰畜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7 | 对未按照清真要求采购制成品、原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8 | 对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场地,用以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9 | 对专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的;或者其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符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10 |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的;或者非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的符号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11 | 对伪造、转让、租借或者买卖清真标志牌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民宗局 | |
12 | 对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令第686号) | 民宗局 | |
13 | 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令第686号) | 民宗局 | |
14 | 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令第426号) | 民宗局 | |
15 |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令第504号) | 房产局 | |
16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令第504号) | 房产局 | |
17 | 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令第504号) | 房产局 | |
18 | 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令第504号) | 房产局 | |
19 | 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者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2号公告修订) | 房产局 | |
20 | 对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2号公告修订) | 房产局 | |
21 |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第27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4号修改) 【规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 【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 建设局 | |
22 |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或者未按照批准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它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务局 | |
23 | 对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管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务局 | |
24 | 对不符合入海河口整治规划的围海造地、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令第698号第四次修正) | 水务局 | |
25 | 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务局 | |
26 | 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务局 | |
27 |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务局 | |
28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务局 | |
29 | 对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水务局 | |
30 | 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务局 | |
31 | 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务局 | |
32 | 对破坏、侵占、损毁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水务局 | |
33 |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务局 | |
34 | 对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务局 | |
35 | 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务局 | |
36 |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务局 | |
37 |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38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39 | 对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40 |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41 | 对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42 |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令第676号修正) | 水务局 | |
43 | 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44 | 对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45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 | 市场监管局 | |
46 | 对食品等产品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令503号) | 市场监管局 | |
47 | 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48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49 | 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50 | 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场监管局 | |
51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第149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发展中医药条例》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 【规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4号) 【规章】《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5号) 【规章】《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3号) 【规章】《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62号) | 卫健委 | |
52 | 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卫健委 | |
53 | 对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卫健委 | |
54 |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卫健委 | |
55 | 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卫健委 | |
56 |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令第457号) | 卫健委 | |
57 | 对公用物品和器具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 卫健委 | |
58 | 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 | 卫健委 | |
59 |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卫健委 | |
60 | 对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卫健委 | |
61 |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令第309号) | 卫健委 | |
62 |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令第309号) | 卫健委 | |
63 |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 | 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65 |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66 |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67 | 对未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68 |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69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0 | 对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1 | 对用人单位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2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3 | 对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4 | 对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5 | 对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6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7 |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8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79 | 对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0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1 | 对用人单位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2 | 对用人单位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 | 卫健委 | |
83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 卫健委 | |
84 | 对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 | 卫健委 | |
85 | 对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或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 | 卫健委 | |
86 | 对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7 |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8 | 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89 | 对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90 | 对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卫健委 | |
91 | 对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章】《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规章】《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 | 卫健委 | |
92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人防办 | |
93 | 对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人防办 | |
94 |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 人防办 | |
95 | 对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 人防办 | |
96 | 对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令1992年第100号,2017年***令第676号修改)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97 | 对市容环卫责任人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98 | 对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99 | 对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0 | 对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1 | 对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第101号) | 城管局 | |
102 | 对不按设置规划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告条例》 | 城管局 | |
103 | 对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4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5 | 对乱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6 | 对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7 | 对在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区域,将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垃圾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者任意排放、遗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08 | 对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2号,据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十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城管局 | |
109 | 对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0 | 对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以及其他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致使扬尘、污水等污染周围环境的,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1 | 对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2 | 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环卫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3 |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4 | 对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15 | 对未及时修复残损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告条例》 | 城管局 | |
116 | 对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沿途泄漏、抛撒,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令1992年第101号,***令第676号修改) | 城管局 | |
117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城管局 | |
118 | 对损坏城市树木花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令1992年第100号,2011年修订,2017年***令第676号修改) | 城管局 | |
119 | 对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令1992年第100号)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20 | 对损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令1992年第100号,第676号修订)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 城管局 | |
121 |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令1992年第100号,2017年***令第676号修改) | 城管局 | |
122 | 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1996年第198号) | 城管局 | |
123 | 对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1996年第198号) | 城管局 | |
124 |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1996年第198号) | 城管局 | |
125 | 对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第198号) | 城管局 | |
126 | 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令1996年第198号) | 城管局 | |
127 |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 城管局 | |
128 | 对擅自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设置广告等辅助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8号) | 城管局 | |
129 | 对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 城管局 | |
130 | 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 城管局 | |
131 | 对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 城管局 | |
132 |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令370发布,***令588号修改) | 市场监管局 城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