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林业种苗管理站认真学习领会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发展格局将面临深刻调整,现代种业发展时代来临。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种子法》,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和《中国绿色时报》特别策划专题,重点解读新《种子法》的部分条目以及重要内涵,为全面实施新《种子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近日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在《中国绿色时报》上发表的:《种子法》启航,我国现代林木种苗事业面临深层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的政策解读这篇文章,全面解读了《种子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这篇文章对于我们林业种苗管理工作者全面理解和掌握种子法的内涵具有指导意义。此次修订的《种子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加强:“突出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各项扶持政策上升至法律层面;建立新的种子储备制度;减少行政审批激发市场活力;新增行政审批使得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鼓励支持林木品种选育创新;品种审定需测试可追溯可退出;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继续强化、种子采集禁止抢采掠青行为发生;使用良种扶持违规使用处罚;未批准禁止和限制收购种子;强化标签和档案管理;强化质量监管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强化法律责任违规将受到惩罚”。新《种子法》启航,在新法制度的呵护下,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必将走向快速发展的轨道,现代种业正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