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E025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E02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杨浦区委:
贵委提出的E025号“关于落实基层救助站相关待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基层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明确由区民政局合办牵头,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地区办等部门共同提出办理意见。经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十分重视,认为提案中反映的区救助站工作任务繁重但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指出的机构编制较少和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提出的提高救助管理站行政级别和在编人员待遇、落实本市户籍人员安置问题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基层救助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地区办等部门深入研讨,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联系,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行政级别建议
区救助管理站为区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工作,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7人,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同时,根据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要根据单位规模、职责任务、隶属关系等综合考虑确定。
(二)关于待遇建议
在薪酬待遇上,自2015年起,上海市开始实施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整绩效工资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每年出台当年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整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区民政局作为救助管理站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政策规定,根据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工作实际及考核情况等,核定各单位绩效水平,实施二次统筹分配。
一直以来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系统事业单位绩效统筹分配,既保证分类机制公平有效,又体现优绩优酬。鉴于区救助站工作性质和工作实绩,近五年区救助站三次在系统年终考核中评定优秀等次,直接体现在事业干部年终绩效分配收入的增长。另,根据系统加值班相关机制,事业干部安排值班,给予调休。
此外,区民政局将以本次统筹优化事业编制资源配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完善区救助站职责和编制规模。今年,根据市编办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区救助站将招录1名事业干部,补充干部队伍。
另外,在工作保障上,区民政局已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购买工作人员保险和救助人员保险(即政府救助保险),加强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和防范救助管理机构风险;在精神激励上,着力培树区救助站典型效应,去年推荐上报区救助站获上海市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上海市疫情防控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今年推荐区救助站党支部申报区“党支部建设示范点”。
(三)关于户籍人员安置问题建议
根据《本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区救助管理站将加强街道救助干部的培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街道属地责任,由街道办事处推动本地户籍流浪乞讨人员妥善安置,落实相关社会保障,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纳入街道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范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基层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姓名:李晓萍 联系电话:2503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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