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确保本区社会救助政策和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近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检查各街道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的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核定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检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资金,以及防灾减灾、成年孤儿安置历年结余资金等,纠正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二)档案管理。检查街道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系统、齐全,整理分类正确、合理,用纸和书写符合要求。
(三)财务管理。检查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和拨付等明细账单等。
三、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将委托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0年6月-2020年7月,4类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各街道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2、会计师事务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
3、会计师事务所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街道,以便各街道能及时总结,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标准。
请各街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自查工作和相关档案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 1、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通知书
2、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
3、2020年杨浦区各街道社会救助审计计划时间表
杨浦区民政局
2020年5月17日
***1
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
检查通知书
现委托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0年6月-2020年7月,对你街道2019年7月-2020年4月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临时救助4个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进行审计检查,请准备好如下材料:
1、截至2020年4月末的所有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以及2019年10月以后新申请的低保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的“一户一档”档案;
2、截至2020年4月末的所有特困人员的“一人一档”档案,选择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需包含供养服务协议;
3、截至2020年4月末的所有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一户一档”档案;
4、截至2020年4月末的所有临时救助的“一户一档”档案;
5、与各项目对应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汇总,包括记账时间、内容摘要、记账科目和金额等(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可提供相关科目明细账,可电子版);
6、与各项目对应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汇总,包括记账时间、内容摘要、记账科目和金额等(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可提供相关科目明细账,可电子版);
7、与各项目对应的专项资金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的相关凭证,准备好备查);
8、涉及社会化发放的,请准备好电子版***发放信息;涉及现金发放的,请准备好现金签收资料;涉及到发放给机构的,请提供发放给机构的人员和资金的明细(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两个月份);
9、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中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可提供);
10、其他与专项资金相关的资料,现场审计时有需求时提供;
***2
杨浦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20年5月
实施检查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
汇总反馈阶段:2020年8月
二、检查方法
(一)档案资料和系统信息的检查
随机抽查各个街道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抽查总比例为全区救助总人数的20%,每个街道的抽查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核对系统信息资料是否与纸质材料一致。采用电话回访的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检查。
(二)资金的检查
抽查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社会救助资金的会计记录,包括账册、凭证、各种统计汇总表,查看社会救助资金拨付流程、街道资金配比、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等情况。重点关注:1.街道是否将救助资金归入正确科目;2.救助资金中涉及现金发放的,流程是否合规、签收是否齐全;3.当年收到我局拨出救助资金,街道年末账面出现结余的原因、以及年末账面出现挂帐的原因(即街道支出大于收入,账面余额为负数);4、2019年末及2020年4月末的账面余额结余、挂帐情况。
三、检查人员安排
检查分2-3组,每组安排2-3人,每组每个街道检查4-5天(具体安排视各街道实际享受低保人数确定)。
四、检查内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低保标准的把握、低保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
(3)调查审核及动态管理流程是否操作规范;
(4)低保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5)低保家庭、人员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6)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临时性救助的审批决定是否及时。(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7)有无及时执行公示流程(7天);
2、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低保家庭,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等情况;
(3)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统计并分析现金发放的原因,并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
(4)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信息一致,更换***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家庭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把握、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
(3)调查审核及动态管理流程是否操作规范;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5)特困人员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6)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临时性救助的审批决定是否及时。(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7)有无及时执行公示流程(7天);
(8)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是否及时签订供养服务协议,签订流程是否合规,协议中关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吃、穿、住(水电煤)等费用标准是否合理。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特困人员,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等情况;
(3)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统计并分析现金发放的原因,并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
(4)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等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信息一致,更换***的流程是否规范。
(5)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资金结算是否及时、正确。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人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特困人员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三)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标准(家庭为单位)的把握、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
(3)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4)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审批决定是否及时。(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6)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是否有效实行动态管理(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每3个月复审一次。已经获得救助的家庭,须提供复审前3个月内医疗费用***以及家庭人员、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的材料)。街道办事处根据复审情况,是否及时核定救助金额,做出继续救助或停止救助的决定。
2、救助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人员,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等情况;
(3)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统计并分析现金发放的原因,并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
(4)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等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信息一致,更换***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该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新申请及每次复审材料。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四)临时救助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
(1)“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工作职责是否明确;“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审批”的办理流程是否齐全,有无代为受理及审核的情况;
(2)临时救助标准(家庭为单位)的把握、覆盖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
(3)临时救助申请、复核申请、调查审批表格等纸质材料的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的填写是否有错误、遗漏,复核审批流程有无工作不及时、程序倒置等情况;
(4)临时救助家庭或个人信息系统是否及时录入、更新;系统信息是否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5)经济状况是否及时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临时救助审批决定是否及时,有无三个月内重复核对情况。(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委托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的核对。核对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出具核对报告)
2、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及财务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有无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支出是否及时做账和定期核对;
(2)实际发放记录与系统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发到临时救助家庭或个人,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等情况;
(3)是否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统计并分析现金发放的原因,并确认签收单是否由本人签字;
(4)采用社会化发放的,还应注意登记的***等的信息是否与实际发放的***信息一致,更换***的流程是否规范。
3、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1)是否做到“一户一档”,档案袋上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查找是否准确、方便;
(2)档案袋内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保存临时救助申请的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证明等。
(3)调阅档案资料是否需要审批,是否及时进行台账登记。
***3 2020年杨浦区各街道社会救助审计计划时间表 | ||||||
序号 | 街道 | 日期 | 主审 | 联系人 | 电话 |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
1 | 平凉 | 6月8日 | 魏荣恒 | 马 勤 | 65850566 | 吉林路18号 |
2 | 长白 | 6月9日 | 庄月平 | 钱伟岚 | 55832012 | 延吉东路105号-211 |
3 | 延吉 | 6月16日 | 庄月平 | 潘文静 | 55621535 | 延吉中路77号 |
4 | 江浦 | 6月16日 | 魏荣恒 | 王建华 | 138****6198 | 许昌路1150号 |
5 | 四平 | 6月23日 | 庄月平 | 李立军 | 65130912×3201 | 鞍山路158号 |
6 | 控江 | 6月23日 | 魏荣恒 | 刘海燕 | 55803115 | 黄兴路572号 |
7 | 大桥 | 7月1日 | 庄月平 | 王 君 | 65433306 | 平凉路1730号 |
8 | 五角场 | 7月1日 | 魏荣恒 | 周玉娇 | 65343695 | 政通路100弄11号 |
9 | 殷行 | 7月8日 | 庄月平 | 李 俊 | 55610063 | 国和路1047号 |
10 | 定海 | 7月8日 | 魏荣恒 | 殷 明 | 65670011×1030 | 长阳路3066号 |
11 | 长海 | 7月15日 | 庄月平 | 刘 桦 | 65582161 | 国和路425号 |
12 | 新江湾 | 7月15日 | 魏荣恒 | 赵元英 | 55252919 | 政悦路329号 |